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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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购房投诉 | ||
来信人 | 者** | 来信日期 | 2022-02-08 |
信件索引号 | 202200011 | ||
信件内容 |
2015年12月9日订房,当时说政府补贴10000元整,我已经把所有资料都交到房管所几年了,我们一起的都补下来了,为什么我的没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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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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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西畴县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2-02-14 |
办理结果 |
者超文同志: 您好!您于2022年2月8日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已转县住建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购房消费政府补贴10000元未补”的问题,县住建局在收到反映后进行核查,经调查,根据《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畴县鼓励住房消费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发﹝2015﹞67号)文件精神:“凡购买县城和兴街镇新建商品房(不包括二手房、回迁房、商铺)的财政供养人员每户奖补5千元,其他人群每户奖补1万元,奖补时限为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你于2016年7月购买龙翔商厦4栋2单元4层401室,建筑面积104.54平方米,符合西政发﹝2015﹞67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县住建、财政、税务等部门已完成联合审核,经查,你户属于第五批名单内,已于2018年1月5日进行公示(西房商补公字﹝2017﹞第 003 号),县住建局已于2018年1月12日上报请示,申请划拨补助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兑现。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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