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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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购房投诉 | ||
来信人 | 14** | 来信日期 | 2022-03-01 |
信件索引号 | 202200020 | ||
信件内容 |
我是魏德琼,我家2015年在兴街龙翔商厦订了一套住房,当时订房的时候说有住房补贴一万元整,我已经把所有资料交到西畴房管所,交进去几年了,为什么一直没补下来,多次去房管所问,一直说没钱,为什么跟我们一起买房的就有钱补,我家的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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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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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西畴县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2-03-07 |
办理结果 |
魏德琼同志: 您好!您于2022年3月1日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已转县住建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购房消费政府补贴10000元未补”的问题,县住建局在收到反映后进行核查,经调查,根据《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畴县鼓励住房消费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发﹝2015﹞67号)文件精神:“凡购买县城和兴街镇新建商品房(不包括二手房、回迁房、商铺)的财政供养人员每户奖补5千元,其他人群每户奖补1万元,奖补时限为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您于2016年7月购买龙翔商厦4栋2单元4层401室,建筑面积104.54平方米,符合西政发﹝2015﹞67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县住建、财政、税务等部门已完成联合审核,经查,您户属于第五批名单内,已于2018年1月5日进行公示(西房商补公字﹝2017﹞第 003 号),县住建局已于2018年1月12日上报请示,申请划拨补助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兑现。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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