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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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西畴县政府旁边做消防,项目山语城。 | ||
来信人 | 吴** | 来信日期 | 2023-06-12 |
信件索引号 | 202300050 | ||
信件内容 |
书记县长你好!
我们是在你们西畴做工呢!农民工,都一2年了,工钱都拿不着,举报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我们都从去年到今年已经找了劳动监察大队好几次了,资料已经交了,可他们以各种借口推迟,人家公司都去去对好工钱,公司有钱,监察大队都没有办法为我们要来,监察大队这里面到底有什么其它什么问题。这以是我们最后一次给领导写信,望领导能帮忙解决,监察大队解决不了,我们就走互联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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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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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西畴县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3-06-29 |
办理结果 |
吴立勇同志: 您好!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留言的咨询的问题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是跟包工头田文宏做工,务工项目为山语城停车场消防工程,田文宏是从尹朝盛那里承包过来做的,尹朝盛又是从云南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过来做的。因田文宏未做完承包的工程又将工程转包给陈陆洪,云南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支付吴立勇5000元、田文宏5000元,李顶国5000元、王兴学5000元共计20000元,尹朝盛另外又支付给田文宏5000元。因投诉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欠薪花名册田文宏未签字认可,2023年5月26日监察大队组织田文宏、工人、公司负责人一起协商,公司承诺等尹朝盛从老家办事回来后通知田文宏、陈陆洪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处理清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截至目前,均未能协商解决。因此西畴县劳动监察大队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于2023年6月1日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案件需在60个工作日内结案,对比较特殊、复杂的案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的规定,您的案件西畴县劳动监察大队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如您仍有疑问可向西畴县劳动监察大队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5437。 非常感谢您对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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