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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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整治兰城农贸市场收摊位费人员 | ||
来信人 | 谢** | 来信日期 | 2023-06-27 |
信件索引号 | 202300052 | ||
信件内容 |
西畴县兰城农贸市场收摊位费的那个老人和那个女人(这两个人姓名不祥)素质低下,态度恶劣,恶语相向,霸道蛮横,收摊位费管理方式粗暴,2023年6月26号早上我去菜市场卖菜,想着菜多的原因就拿了两块摆菜板,收摊位费那个老人让我只摆一块板,我答应收起另一块菜板,但此时正有几个顾客跟我买菜,我忙着称重,一时没来得及立即收起菜板,收摊位费那个老人立即将我辛辛苦苦背到菜市场用于售卖的菜不由分说掀翻在地,导致菜损坏,我无法正常经营,利益受损,并且另外那个收摊位费的女人还与这个老人沆瀣一气,说让我今天生意都做不成,菜卖不成,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将这些情况向市场管理部门反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拨打我的电话了解情况或者深入实际调查,就回复:按照《文山州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我局工作职责受理不了此诉求,行管部门不是我局,民事纠纷调解我局也没有这个职责。没有实际调查处理措施,没有正面回应群众诉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回复令人相当不满意。鉴于上述情况,我要求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此事,严肃整治兰城农贸市场收摊位费的这两个人,深入调查核实兰城农贸市场管理方存在的问题,让这两个人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并将这两个人予以辞退,清除出兰城农贸市场。切实营造公正、清廉、和谐的农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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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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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西畴县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3-07-06 |
办理结果 |
谢学粉同志: 您好!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留言反馈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6月28日,西洒镇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联系您到兰城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经协商,您与兰城农贸市场管理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是菜农遵守兰城农贸市场的相关管理规定;二是兰城农贸市场管理者在对待菜农时礼貌、和谐;三是今后如发生管理者损害菜农蔬菜时,兰城农贸市场管理者照价赔偿损失;四是菜农需保管好交摊位费的有关票据,待当次蔬菜卖完后自行处置。如您再次遇到类似问题,请及时拨打兰城农贸市场有限公司举报电话:0876-7622607、7624315。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洒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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