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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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西畴县法斗供销社长期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23-07-31 |
信件索引号 | 202300059 | ||
信件内容 |
我家(法斗洪发药店)与西畴县法斗供销社相邻,供销社未经本人同意,将整栋供销社的下水管道接入我家化粪池,导致粪便污水超出化粪池容量,溢出后流淌至供销社后面村民的土地里,同时侵害了本人和相关村民的合法权益。对此,我母亲与村民向供销社领导反映,但供销社领导不予理睬,长期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我们要求供销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让供销社自己挖一个化粪池。请领导帮助解决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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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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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西畴县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3-08-15 |
办理结果 |
张全发同志: 您好!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留言反馈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法斗供销社业务用房改造于2021年7月开始施工,2022年8月完成并通过验收。改造完工后,您就多次反映过该问题,县社负责人多次深入实地与您户进行沟通协商,但均未调解成功。2023年8月8日,法斗供销社主任再次联系西畴县法斗乡自然资源所负责人,经过实地查看、核实查阅法斗供销社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草图,地籍调查表四至界限清楚,法斗供销社以为无明显争议点。为维护社有资产权益,也为维护您的自身权益,目前法斗供销社已委托云南七花律师事务所代理相关诉讼业务,您所反映问题正在走相应法律程序解决。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西畴县供销社 2023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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