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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土地权归属确认
来信人 汪** 来信日期 2024-05-29
信件索引号 202400051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县委书记及各位领导: 希望你们可以百忙之中抽出一点点时间看看就好。希望你们能理解我急迫的心情。 这件事是西畴县西洒镇坝尾村民委二海鱼塘承包地高华兰住房用地前面的土地。在这里其实县长,书记可能都知道这块争议地。因为以前我也写过一次,并且打了三四年官司。确实政府也真真实实帮我家拉了土地四至界限。但是前两天那家人还是想故意占用我家土地,拉了石子还用挖机践踏我家已经摘种的土地。 其实我不用说太多了,说多了你们也烦,前两天我从广东下来,昨天从农科局拿了土地确权书。但是那家死不认账。非要,国土资源局或者颁证的农科局和我们村上的村公所一起来确认一次真正的归属权。他家无疑是不相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西畴县人民政府印章。 我真心恳求你们稍微在国土资源局和农科局之中派一两个人来帮我家确认。村公所我们也会打电话。这两天我也知道这些部门确实忙因为我打了电话好像都说忙,这个先说去那个,那个说这个。但是我真的保证真真实实的不会浪费政府太多时间,只需向他家证实我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真实性和土地归宿是我家。谢谢你们了。在此再次感谢。 他们说要我们等着,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还要等多久,如果可以真心的希望可以是明天。 希望不会太打扰到你们。谢谢了,麻烦你们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西畴县政府 回复日期 2024-06-19
办理结果

汪弟豪同志:

你好!你通过“书记县长信箱”留言反馈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反映的土地纠纷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是你母亲程联菊的名字,530日西洒镇、村委会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协商处理,经西洒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程联菊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有西畴县人民政府公章,此地块应当属于程联菊户所有。但后因程联菊户与村组签订的承包合同存在合法性争议,且与高华兰户存在纠纷,与周边其他户也存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县农村科局下发了《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收回程联菊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通知》,需待纠纷解决后,县农科局再依据程联菊户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书重新登记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祝你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洒镇人民政府

        202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