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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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莲花塘乡龙海上坝村村霸强占耕地一事 | ||
来信人 | 徐** | 来信日期 | 2024-06-06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055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是蚌谷乡龙正村委会加保村小组的村民徐仕香,现向各位领导举报莲花塘乡和平村委会龙海坝村村民江才礼非法占用土地一事。
被举报人:江才礼,莲花塘乡和平村委会龙海上坝村小组长
莲花塘乡龙海坝村的“村霸”江才礼凭借着作为本村的村小组长的势力强行霸占我家的土地进行私搭乱建,希望领导能够严肃处理,维护公平正义。事情经过如下:
2024年3月我在外打工,江才礼户趁着我不在家,家中只有一个眼睛看不见的男人,未经任何审批手续,私自在他的房子旁边强行占用我家的土地,搭建了一个两层的彩钢瓦棚。2024年4月期间经加保村村民指证,村委会、综治中心两次调解,但他无视村委会和乡综治中心决定,继续我行我素、屡教不改,致使事情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并且江才礼凭借着村小组的身份扬言“不怕哪个,我认得XX领导,我看他家能把我怎样”,以此凭借着小组长的身份欺压我家。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2024年5月我家三次向乡政府进行反映后没有结果,现在请求上级领导为民做主,拆除江才礼户私搭乱建的房子,恢复并归还侵占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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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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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西畴县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4-06-24 |
办理结果 |
徐仕香同志: 你好!2024年6月6日,你通过“书记县长信箱”留言咨询的问题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4年3月29日,莲花塘乡就联合蚌谷乡组织综治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一同到和平村委会龙海上坝村小组进行走访。江某某确实是莲花塘乡和平村委会龙海上坝村小组副组长,其户房屋于2015年建成,彩钢瓦棚于2023年10月建成,建房土地是2014年与蚌谷乡加保村小组刘某某户置换的,土地面积为1.37亩,并未占用你户耕地面积,刘某某之妻进行现场指认置换土地界限,因分歧意见较大,未调解成果。6月14日,莲花塘乡再次到和平龙海上坝江某某户家中进行调解,做其思想工作,但江某某不服调解意见。6月20日,莲花塘乡人民政府再次组织人员到和平龙海上坝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你们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 非常感谢你对西畴县莲花塘乡人民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你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莲花塘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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