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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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维修房顶 |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24-08-06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081 | ||
信件内容 |
敬的各级领导:我家位于西洒镇新民社区下新民加油站隔壁。由于当时响应政府创建“美丽县城”的政策,房顶搭建的彩钢瓦已无偿拆除,但房屋修建时间过长,导致现在楼顶出现漏水,经多次屋顶补漏的补救手段,但效果并不明显,且防漏持续时间短,目前又正值雨水季节,担心房屋坍塌。因此希望重新在楼顶盖个砖瓦结构房顶,经报送社区、镇政府,社区镇上也派专人前来了解情况,拍照,但也没有准予加盖,建议我们到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咨询。经我与我丈夫先后到自然资源局、发改局等多家单位询问,各单位都不能给于准确答复,互相推诿。我很难相信,到时候如果房子坍塌了,里面的住户以及我们怎么办?几经波折我们怀着十分无奈的心情才来恳请县委县政府出面解决,希望县委县政府的领导能为我们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不要再年年为屋顶漏水而烦恼。政府有什么规划,我们不懂,但只要政府下达指令,作为老百姓,肯定百分百配合政府,因为我们相信政府的规划是造福于民,是为人民服务。作为农村百姓,更高层次的精神需要还没有,目前就希望能够解决一下衣食住行的住房问题。劳烦各位领导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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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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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西畴县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4-08-19 |
办理结果 |
刘光卫同志: 你好!你通过“书记县长信箱”留言的咨询的问题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对于你之前到自然资源局咨询的西畴县西洒镇自建房加层事项,由于当时的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当中,对应的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尚不明确,故当时答复你不能加盖,2024年6月西畴县国土空间规划已获得审批,该片区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目前你户建筑层数为四层,高度为16米,符合审批要求。 你家的房屋建于2015年,无相关施工图纸,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建质[2024]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建房建设管理的函》(文住建函[2022]316号)文件的要求,如你户需加盖,需提供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告中需明确已建房屋是否能承受加盖建筑的任何质量问题)。如你仍有疑问,请到西畴县政务大厅二楼自然资源办理规划许可窗口咨询。 祝你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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