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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难以安装三项电的事情
来信人 吴** 来信日期 2024-09-09
信件索引号 202400093
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县长:你好!我是西洒镇龙泉村委会大卡村民小组村民吴永良,在村小组里面有一间建有20余年的房子,因历史原因,自己的房屋没有办任何手续(土地证或房产证),因我一家人长期在外省务工,房屋闲置,房屋和场地租给了一位个体户做修理厂(修理大型货车),因为修理电力需求,租房者要求安装三项电,我向电力公司提供了相关资料,其中有一项资料(需要西洒镇人民政府出具一张证明用于证明我的房屋是合法用地和合法建筑),我多次到西洒镇政府咨询和寻求办理,西洒镇人民政府都不出具该证明。原因是不敢认定是否合法, 去年因为办理三项电的问题,我也去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都被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拖着办不了,原因是大卡村小组列入规划区等等让我听不懂的理由,镇政府工作人员也没有说办不了,只是说再等等,房屋产权证我们可以等,但是现在涉及到我们生产生活的紧急事能等么?办不了希望给我一个有明确政策和法律规定的理由,希望书记、县长能够督促有关部门给予我办理为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西畴县政府 回复日期 2024-09-26
办理结果

吴永良同志

你好!你于202499通过“书记县长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情况答如下:

经核实,因你在外打工,委托杨朝祥办理安装三项电的事项,925杨朝祥代表你西洒镇人民政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西洒镇人民政府出具该房屋使用者为吴永良的相关证明,由杨朝祥提供给电力公司,按程序办理。

非常感谢你对西洒镇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祝你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洒镇人民政府

202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