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315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西畴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西畴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范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管理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本系统后勤物资保障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7.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依法治县办公室)。负责处理县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有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
2.办公室(西畴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扶贫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装备财务保障工作。
3.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司法所开展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接茬、安置、帮教工作。
4.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西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承办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专职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西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负责司法行政信访工作。
5.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司法行政审批股)。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县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及“放管服”有关工作。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6.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协调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员协会以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7.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8.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西畴县法律援助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规章、规范以及拟定推行法律援助制度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受理、审批民事、行政等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为无力支付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协调指派律师、公证、法律工作者实施法律援助;负责本辖区法律援助专职人员队伍的业务建设和培训;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和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负责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资料;负责法律援助统计工作;承办州法律援助中心及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9.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云南省西畴县公证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依照《公证法》开展各种公证业务;依法规范、完善、证明当事人的民事、经济行为,防范风险、预防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为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公证职能,拓宽公证法律服务领域;服务大局、服务中心,为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宣传法律、维护公证职业形象,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10.派出9个乡镇司法所。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民间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调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接收“148”法律服务电话咨询,担任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政治处。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组织人事、人才、组织培训、老干部工作、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事务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继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我县“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工作实际、热点事件、重要节日活动等,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培育文明习惯,提升群众“遵纪守法”文化素质。
2.创新人民调解方式,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开展好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案例评析等形式,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对全县辖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做到明确重点,分类解决,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调处工作格局,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特殊人群的管控,杜绝脱管、疏管、漏管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对全县从事社区矫正执法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部门的横向联系,以利于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防止出现社矫人员脱管、漏管、虚管案件;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随机抽查和个别谈话,在重要节点继续做好社矫人员的集中警示和训诫活动,严防出现社区矫正工作事故。
4.强化法律服务质量,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一是延伸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将我县7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纳入县法律援助人才库,进一步充实我县法律援助律师队伍,整合挂点村(社区)法律顾问资源,为村(社区)特困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二是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督查力度,确保律师进村(社区)服务时间、服务质量。
5.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加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把开展宣传活动及派发宣传资料等传统宣传手段和网络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的新宣传手段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二是加强对律师的教育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指导,要求律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规范执业,尽职尽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三是继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管理,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把公正廉洁执法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核心,把司法行政队伍及法律服务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开展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二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7.继续抓好“精准扶贫”挂包责任落实。继续深入做好挂包点新马街乡马街村委会扶贫挂包责任落实,坚持局领导亲自带队,每月深入到帮扶对象户,及时掌握他们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难题,增强脱贫致富的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 29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3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8.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7.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3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8.0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8.09万元(本级财力1038.0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7.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经费减少。
4、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8.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3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一样。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816.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41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 719.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20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帮教及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 26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业务各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 4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工资发放及社区矫正工作各项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8.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事业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7.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23元,主要用于遗嘱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7.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0.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2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56.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38.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7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8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2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西畴县司法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西畴县司法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23.52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准则,“三公经费”连年下降。
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2.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3.2020年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9辆,实有数9辆,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4.40万元,与2019年对比,新增公务用车0辆,无新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2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公务用车的使用规定执行,控制车辆运行费用的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西畴县司法局基本支出1038.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8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经费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西畴县司法局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样,无增减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项目预算。
(二)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2.7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实行厉行节约,支出相应减少。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度无项目预算安排。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我部门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
2020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4.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我部门公务接待预算1.00万元,无增减变化(与上年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完成我单位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31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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