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300432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措施和办法。
(2)研究和规范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办案程序,依法受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行政案件、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维护辖区内林区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3)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林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发动和组织林区群众共同保护森林,促进群防群治,推动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建立辖区内毗邻县护林联防制度,确保林区治安的稳定。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参与森林防火扑救;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5)分析、研究掌握林区治安动态,建立林区重大治安事件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案,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辖区山情、林情、社情情况,提供切实有效信息供领导决策。为我县经济建设、林业事业的发展,构建“平安林区”保驾护航。
(6)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政治思想、管理、教育、培训、警用武器装备等工作。
(7)承办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武装。一是紧紧围绕“两学一做”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常态化;二是认真开展“转作风、尚实干、比奉献”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牢固树立“两个维护”。通过自检自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查找在思想上、工作上、行动上的差距,着力解决民警中存在的慵、懒、散、慢、拖等现象,激发不等不靠不懈怠、苦干实干拼命干的热情。三是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
2.提高政治站位,抓牢意识形态。一是提高政治意识,落实政治责任,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话语权。二是积极倡导文化育警,丰富警营廉政文化和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三是利用 “三月法治宣传月” 积极开展涉林法律法规宣传。
3.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局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三是强化支部队伍建设,积极发展好党员工作。
4.倾力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一年来,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一是在2019年春节来临之际,森林公安局出资2000余元对龙里村的贫困家庭、贫困党员进行慰问,同时全局26名民警个人出资共计7800余元购买生活必需品对5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慰问;二是压实责任,形成合力。三是调整充实驻村工作队员。四是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开展旧房拆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五是精准施策、精准扶贫。
5.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及时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健全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创新宣传模式,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四是全方位发动开展线索排查。
6.加强林区治安防控,打击涉林违法行为。一年来,我局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106起,查处106起,综合查处率100%,收缴罚没款共计124536.3元。其中刑事案件立22起(其中滥伐林木案2起,失火案5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4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0起)破22起,破案率100%,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移送起诉20起。立林业行政案件84起(其中立滥伐林木案9起,立森林火灾案件17起,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8起,立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案19起,非法携带野生动物案28起,违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2起,毁坏林木案1起),查处84起,查处率100%。收缴猎具14件,收缴野生动物383只(死体2只),放生野生动物382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8只,白鹇2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22件,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制品21件,三有动物制品一件;收缴穿山甲片1.37公斤,涉案价值 239978元。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中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协调推进林区禁毒、缉枪治爆、矛盾纠纷调解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二是利用隐蔽力量破获案件。三是开展“双严”专项行动。
7.深入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破案数、打处数和缴获数三个绝对数为专项行动战果开展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突出打击重点,严格执法。三是救助野生动物,为民排忧解难。四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9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5.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减少47.82万元,减少8.0%,主要是公务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2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32万元,占总支出的87.83%;项目支出76万元,占总支出的12.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增加29.12万元,增加4.66%,主要是公共安全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8.32万元。比上年增加29.12万元,增加4.66%,主要是安全项目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37万元,增加88.64%,主要原因分析去年付的主要是征地补偿费,今年付的主要是工程款。具体项目开支是香平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款。
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预算支出、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肃纪律措施,节支增效,资金使用各环节加强管理,目已达到规范化的质量管理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1%。增加13.58万元,增加22.82%,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51万元(补发2018年基本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18.15万元(办公费0.6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67万元,邮电费5.0万元,差旅费3.50万元,培训费0.12万元,被装购置费5.22万元,劳务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8%。主要用于香平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款76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42.4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23.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09.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86.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3.55万元(公车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职工个人公积金支出30.2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18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8.19万元,下降9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97万元,下降9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4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侦查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查处林业治安案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79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等支出减少。西畴县森林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油款、车辆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开展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畴县森林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780.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43万元,固定资产 664.2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1.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8.4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3.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9.0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80.88 | 95.43 | 664.2 | 585.23 | 22.68 | 56.29 | 21.25 |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详见附表9-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623004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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