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46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标准,拟定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协助西畴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县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协助西畴县政府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参与制定西畴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协助州生态环境局审核县域城镇规划、园区建设中的环境保护事项。
2.负责县域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县域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执行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协助州生态环境局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管理县域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核与辐射安全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管理。受州生态环境局授权,对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审批。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有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调查评价、预警预测。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及企业对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督察的整改落实。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宣传和推广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4.参与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州生态环境局和西畴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
在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注重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效控制新污染。结合污染减排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将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建设。2019年,我单位共受理各类环评项目146个,其中:报告表26个,登记备案项目120个,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规范了环境管理。
2.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牵头编制报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水源地保护方案,扎实开展地表水、饮用水监测,对全县“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其中需要投入资金整治的水源地39个;督促西畴县污水处理厂做好污水处理工作,西畴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9年预计处理污水84.35吨,完成COD削减89.58吨,氨氮削减16.19吨;着力推进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完成了全县14座加油站51个地下油罐进行改造。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制定印发了《西畴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三年西畴县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具体措施及责任单位。二是全力推进扬尘治理,规范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制定印发《西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了预警机制,将县城空气质量与天气预报一同发布。2019年,上半年发布预警函1期(因县委周边施工问题,县城空气质量小时平均值连续超标,整改后县城空气质量达标)。三是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扎实推进散乱污企业排查及分类整治,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6辆,全县共涉及散乱污企业有12家,其中纳入关停取缔类4家,纳入升级改造类共计8家,相关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中。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印发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二是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处置,结合“5分钱”工程(今年配置运维资金1222万元),全县农村生活垃圾以乡人民政府聘用保洁人员清扫收集,交由公司拉运至填埋场处理,西畴县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84.8%,乡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三是加大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件的办理。西畴县新马街桥头原恒鑫选矿厂堆存的45000吨历史遗留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资金已划拨到位,现正根据前期场地调查及地质勘察结论确定固废处置技术路线,编制实施方案等工作;四是配合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上报调查地块18个,单独调查尾矿库(干堆场)7个。五是完成重金属基础排放量核算,以2013年为基准,五种重金属污染物基础排放量共计1630.814802千克,其中废水309.1118771千克,废气1321.702925千克,实施减排工程项目共1个,削减量217.6517475千克,削减13.35%,削减后剩余1413.16305千克。
3.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为加大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执行力度,将环境监察执法大练兵活动充分融合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检查等当前执法工作中。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扎实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制度及“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2019年,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随机抽查企业80余家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份,查办行政处罚案件7件,处罚金额44.472万元。
4.加强生态修复与保护
一是牢固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环保理念,加强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贯彻落实,督促矿山企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截至目前,我县重点矿山企业累计完成土地复垦1767.55亩(文山铝业西畴矿业完成土地复垦1039.55亩、鸡街曼竜沟金矿完成土地复垦710亩、鑫潮石业完成土地复垦18亩)。二是着眼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印发《西畴县生物多样性保护2019年重点项目清单》,召开县联席会议,安排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执法,建立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资源违法行为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华盖木极小种群的保护。
5.加强对全县核安全与辐射的监督管理
我县共有核与辐射利用技术单位8家,其中,云南文山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持有放射源4枚,医用射线装置的单位7家,其中用于医疗诊断的Ⅲ类射线装置共14台,县内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均办理了相关辐射安全许可证,各单位操作人员均配备了防护用品,工作场设置了警示标志、屏蔽防护设备及安全连锁装置。
6.持续推进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一是西畴涉及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21项,完成整改17项,达到序时进度4项,达到序时进度的4项分别是: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实施(长期坚持)、乡镇实现两污处理设施全覆盖(2020年底完成)、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2020年底前,西畴县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100%)、控制矿产资源过度开发(长期坚持,确保矿山总数控制在2014年矿山总数的70%以内的要求)。涉及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9项,已完成7项,达到序时进度的2项分别是:有色金属冶炼行业转型升级、中小水电清理整改(对运营三年的水电站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完成时限均为2020年底。二是我县涉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1项,已完成19项,达到序时进度的2项分别是:生物多样性保护(2025年底完成)、全县乡(镇)“两污”基础设施全覆盖(2020年底完成)。三是各级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投诉件全部办结,西畴县涉及中央环保督察转办3件,涉及省委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8件,所有转办件均已全部办结。
7.突出人居环境提升,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完成23个贫困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为确保设备投入使用并真正发挥效益,结合“5分钱”工程,编制了《西畴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收集处置项目后期运维实施方案》,2019年,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县涉农资金配置运维资金1222万元。
8.关注民生,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我局严格树立“环境信访无小事”的观念,对群众反映的信访案件进行快速、及时、规范办理。全年共受理群众环保信访案件4件,办结4件,未出现群众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纠纷事件。
9.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空间得到拓展
一是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到目前为止,我县共创建了51个州级生态文明村,3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提交了其余6个乡(镇)生态文明乡(镇)申报材料,待考核验收。二是报请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生态红线管理职能移交。按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及生态红线行政管理职责移交情况,文山州从2019年5月5日起将生态红线管理职责移交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作为派出部门不再具有生态红线的行政管理职责,由自然资源局履行生态红线管理职责,西畴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共458.40㎞²,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0.74%。三是积极做好县域国家级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抓紧收集上报资料,严把数据关,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完成了2019年县域生态考核的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的季度监测报告上报工作,为我县争取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0.强化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结合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以“三月法制宣传月”、科普宣传周及“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环保座谈会、举行听证会、上街摆摊设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拓宽宣传领域,重点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及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常识。2019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1次,悬挂横幅8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
11.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一是在取得实验室计量认证的基础上继续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实验室标准化验收工作,按照西部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求,西畴县环境监测站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能力建设,在监测用房、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配置、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质量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突破,于2019年10月23日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二是积极做好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全年共完成环境质量监测任务18次,其中环境空气监测1次、污染源废气监测7次、地表水监测5次、污染源废水监测2次、噪声监测3次。三是着力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技能,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相关的检验检测证书,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技能,积极组织监测人员学习业环境监测理论知识,组织监测人员多采样进行实验操作,进一步提高了监测人员工作水平。
12.强化组织建设和队伍管理,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党建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履行一把手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的政绩,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筹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集体领导主体意识,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抓好环保队伍自身建设,开展了“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和树立“一盘棋”思想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西畴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方案》,有效规范了全局干部职工言行举止和工作纪律。贯彻执行《西畴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方案》以来,我单位未有召回对象。
13.齐心协力,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加强领导,工作部署到位,调整充实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队、站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做到挂钩帮扶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站队全面抓的工作格局。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个到位”,为顺利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主动出击,积极组织开展脏、乱、差整治。年初,根据扶贫工作需要,按照家具摆(码)顺、小件搁顺、床铺理顺、柴草堆顺、畜禽归顺“六顺”要求,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帮助挂钩点石鹅村委会农户整理物件,确保摆放整齐。组织了农户开展屋顶干净无蛛网、地面干净无垃圾、水沟干净无淤积、厨房干净无油污、厕所干净无臭味、圈舍干净无积粪“六净”活动,做到畜禽粪污入坑,禁止随意排放,通过此行动,我单位共帮扶挂钩点石鹅村委会20余家农户进行卫生整理,并多次走访监督、帮助,确保农户家庭环境卫生长期保持干净。三是扎实开展干部职工遍访行动。我局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干部主动学习中央、省、州、县扶贫政策,抓住扶贫要点,增强政策的理解和把握。通过入户讲解、召开群众会等形式的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各级精准扶贫政策。近半年以来,我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遍访行动10余次100余人次,开展遍访调查问卷160余份。同时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实践活动,感化、激发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热情,强化贫困户对脱贫攻坚自立自强的信心、增强贫困户主体意识,激发内生动力,切实用思想教育的强大动力助推决战脱贫攻坚。四是完善扶贫档案、数据等资料。组织干部职工入户认真核对扶贫档案信息,补齐补全各项数据内容,并确保信息精准,参与石鹅村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民主评议、研究扶贫工作等会议、工作,同时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档案资料。五是开展元旦、春节等节日慰问活动。我单位干部职工秉持着“相识即是缘分,贫困帮扶一家亲”的原则,主动与贫困户交心谈心,在日常走访的情况下,坚持开展元旦、春节、儿童节等节日慰问活动,积极拉近了与贫困户之间的关系,今年以来,单位及干部职工共投入扶贫资金24000余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局机关行政人员8人,监察大队参公管理人员5人,环境监测站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27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4.88万元,占总收入的99.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的0.15%。2019年收入3279.88万元,比上年增加2683.14万元,增长449.63%,原因是增加拨入文财资环〔2019〕15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7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5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3万元,占总支出的70.36%;项目支出136.19万元,占总支出的29.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支出459.49万元,比上年减少344.77万元,下降42.87%,原因主要是县级财政困难,没有库款支付年初预算的经费及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7.3万元,下降42.33%。原因主要是县级财政困难,没有库款支付年初预算的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47万元,下降44.11%,主要原因分析,没有库款支付年初预算的经费及项目资金。
项目支出136.19万元,其中“2010299”科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兴街镇龙坪村革机小寨排污沟建设,“2110299”科目支出26.3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经费,“2110399”科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州级环保专项资金,“2111101”科目支出9.87万元,主要用于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140602”科目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垃圾桶垃圾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9%。与上年对比减少213.83万元,下降32.11%,, 没有库款支付年初预算的经费及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兴街镇龙坪村革机小寨排污沟建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安家补助0.05万元,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26.8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纳13.17万元,在职职工工伤保险2.01万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3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6%。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38.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62万元,资本性支出15.55万元。
5.交通运输(类)支出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9%。主要用于贫困村垃圾桶垃圾车。
6.住房保障(类)支出1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的4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6.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没有库款支付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导致三公经费比年初预算下降幅度太大。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18万元,下降76.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23万元,下降7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5万元,下降90.4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县级财政困难,没有库款支付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二是按照有关规定降低接待标准及减压支出,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万元,占90.89%;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9.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环保局开展正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6万元,比上年减少190.24万元,下降91.2%,由于县级财政困难,没有库款支付年初预算公务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开展正常公务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部门资产总额3118.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46.36万元,固定资产1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02.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03.0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7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10.4平方米,账面原值8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9-10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11表)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详见附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根据西畴县人民政府文件西政复〔2019〕86号,核销西畴县环保局原办公用房,面积1310.4平方米,资产帐面价值80万元。
2、2019年补提以前年度折旧85.11万元,摊销以前年度无形资产2.37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20200911043652040.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46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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