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西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216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中国共产党西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工作,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重要任务。主要职责是:(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了全局性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2)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省、州政法委员会和省、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工作。(3)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4)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统筹、指导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制订有关工作目标和措施,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处理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5)检查政法各部门的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有关违法违纪的问题。(6)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7)组织推进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新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措施,不断探索政法工作的改革。组织指导协调禁毒、社区矫正等专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8)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县管干部;协助政法各部门党委(党组)做好中层干部的考察和审核工作;协助做好各乡镇分管政法工作领导的管理工作。(9)组织、推动政法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0)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11)指导各乡(镇)和县级机关各部门的政法综治工作。(12)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内设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政治处、政治安全股、综治督导与基层社会治理股五个股室。2020年成立政法委管理的股所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法学会及综治中心2个下属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今年来,全县政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西畴精神”,以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为契机,不断丰富发展“西畴新现象”并贯穿于平安西畴建设的全过程,狠抓各项政法工作落实,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主要在5项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1.强化职责,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一是严密防范敌对势力分裂颠覆渗透活动。紧紧围绕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意识形态安全、反恐防恐、境外宗教渗透和邪教破坏、影响社会稳定、经济社会领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和工作分解落实,严密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分离势力渗透、颠覆、破坏和“颜色革命”活动,二是对邪教组织保持打击高压态势。三是深入开展反恐防范工作。全县政法各部门在“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中累计发放《国家安全法》《反恐主义法》《反间谍法》23000余册、《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8000余册,开展《全民反恐共筑平安西畴》知识竞赛1次,《反恐法》知识培训讲座9次。
2.压实责任,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扎实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二是把握时间节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方面,在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另一方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始终抓好信访人员反映事项办理,充分发挥网上信访渠道利民便捷作用,及时受理办理群众反映的诉求,迅速办理回应。三是抓好机制建设维稳。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调整绩效考核权重,使其发挥指挥棒作用,调动各部门力量参与信访维稳工作,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探索诉前调解联动工作机制,选任特邀人民调解员,针对矛盾纠纷种类开展委托、委派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是排查梳理,持续打好“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始终坚持对重点领域继续加强风险防范、对重点群体紧盯政策落实完善、对重点问题压实责任合力攻坚、对重点人员切实做到事心双解的要求,加强调查研判,完善工作措施,积极主动作为,结合“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做实做细信访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
3.突出亮点,巩固发展“西畴新现象”。一是大力夯实政法综治基层基础。紧紧围绕“政法新时代、开创新局面”工作定位,以综治中心建设为统揽,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提升“平安保障、为民服务、现代治理”三大能力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市域社会治理实战化平台作用,坚持以网格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逐步规范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目前,综治中心已完成成立,人员已就位开展工作,相关工作制度已规范上墙,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二是重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按照乡村治理体系试点建设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法治乡村治理实施方案,着力构建乡村立法、基层执法、司法保障、农村普法“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探索开辟法治护村、法治强村、法治兴村的西畴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为建设“平安西畴”新篇章筑牢坚实的法治基础。三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紧紧盯住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侵财类犯罪案件,加大打击力度,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四是大力推动基层综合治理。不断强化治安巡防、多警联防、“四诊疗法”等多体系治安防控模式,完善片区乡村振兴委员会,推进民心在基层聚集、资源在基层整合、问题在基层解决、服务在基层拓展、矛盾在基层化解,闯出了一条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五是强化推动普法工作。不断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六进+N”等重点工作,多形式强化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困难群众等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以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现已通过州级、省级的检查验收。
4.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压倒性胜利。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上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弘扬新时代“西畴精神”为引领,以打造“西畴新现象”为契机,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势开局、强力推进,成功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整治了许多长期以来群众关注、反应强烈、想整治而整治不了的行业乱象和风险隐患。专项斗争开展中,我县不断总结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在作用发挥、协调联动、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办法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提前谋划,按照方案时限推进本单位长效机制建设,并在每月工作情况内一并报送建章立制情况。会同纪委监委、公检法等部门探索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将“一案三查”确立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提级管辖、异地侦办等经验做法机制化常态化,从严把好联审关、任免关、履职关。结合新时代“西畴精神”宣讲、三月法制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脱贫攻坚等契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讲活动,教育系统开展“小手拉大手”扫黑除恶知识进校园等宣讲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
5.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一是切实抓好科学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深化《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坚决保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用《条例》指导全县政法工作。二是切实抓好政法力量配置。推进基层政法综治力量建设,认真推进落实乡(镇)配备政法委书记,在工作任务较重的西洒镇、兴街镇,在现有职数范围内,增加配备了一名政法委书记,其余乡镇已配备政法委委员,形成专门抓政法工作领导力量,统筹基层政法综治维稳资源,形成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合力。加快配齐配强全县综治中心和法学会人员力量,有效发挥基层社会治理实战平台作用,目前已完成人员配备。三是切实抓好素质能力提升。组织干警参加好全国、全省政法干警学习讲座和省、州、县组织开展的各类专题研讨班、培训班和在线学习、网上在线学法和考试等教育培训,建立“走出去+请进来”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广大干警学习先进前沿的思想理念和业务知识,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四是切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全县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升政法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以党建带队建,提高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全县政法系统,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8.7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6.69万元,增加85.07%,主要原因:1.增加“雪亮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343.52万元;2.增加智慧城市专项经费150万元;3.增加事业人员工资及公务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8.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8.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2.0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8.79万元(本级财力1,058.7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6.69万元,增加85.07%,主要原因:1.增加“雪亮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343.52万元;2.增加智慧城市专项经费150万元;3.增加事业人员工资及公务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8.7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5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83万元,减少24.11%。主要原因:2020年除智慧城市专项经费以外的项目综治维稳经费80万元,政法工作会议费5万元、扫黑除恶工作经费50万元,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列入基本支出运转类项目,2021年除人员公用经费以外的资金按要求列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700.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0.52万元,增加600.52%。主要原因:2020年除智慧城市专项经费以外的项目综治维稳经费80万元,政法工作会议费5万元、扫黑除恶工作经费50万元,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列入基本支出运转类项目;2021年增加雪亮工程建设项目预算资金343.52万元,把综治维稳经费、政法工作会议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项目资金预算。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11.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支出168.4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2.72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0.5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其中:“雪亮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343.52万元、智慧城市专项经费250万元、见义勇为经费2万元、政法工作会议经费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10万元、综治维稳工作经费8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事业运行54.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支出43.0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1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6.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8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4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52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人员生活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7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5万元)。
津贴补贴11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8万元)。
奖金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万元)。
绩效工资1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1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19万元(1.行政单位医疗12.89万元,2.事业单位医疗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9万元。)。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44万元(1.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6万元,2.财政对大病医疗保险缴费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万元)。
住房公积金1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6万元)。
办公费9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水费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
电费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8万元)。
邮电费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
差旅费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会议费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
培训费1.70元(其中:基本支出1.70万元)。
公务接待费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万元)。
劳务费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
委托业务费593.5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93.52万元)。
工会经费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4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
退休费2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7万元)。
抚恤金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2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
奖励金(见义勇为经费)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349.06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78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3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480人次。
减少的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文件要求,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8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文件要求,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1年共有7个项目资金,以下为本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雪亮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达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实现共建、共用、共享的新型态社会治安治理格局,为开展治安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定有序提供有力支撑。
2.智慧城市专项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正式投入使用:①.指挥中心、社区服务站;②.云平台、数据中心;③.监控存储及前端监控配套;④.风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3.见义勇为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用于表彰涌现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危害的紧要关头,英勇无畏、正义凛然,同违法犯罪进行坚决斗争,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方针,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心协力打造平安西畴,人民群众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
4.政法工作会议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2021年政法工作目标方向,有利益推动工作落实。
5.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7.综治维稳工作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做好突出涉稳问题分析研判、监测预警、跟踪督办,统筹督促指导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38万元,包括办公费9.04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78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5.7万元、培训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2.93万元、劳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8.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14.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较2020年预算185.89万元减少131.51万元,减少70.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见义勇为经费、政法工作会议经费、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预算为基本支出保运转经费,2021年以上预算资金调整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该项资金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10、中国共产党西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032404253194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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