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32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西畴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西畴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西畴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方针、政策;负责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全县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并监督检查;参与报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资源有关规划的审核工作;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贯彻执行国家地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与土地证书查验等工作。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省、州、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7.拟订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以及安置补偿等办法和措施;承担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有关管理工作,承办报省、州、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及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工作,并负责报批后的监管备案;指导和监督土地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偿工作。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监督管理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职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变更审批;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督管理矿产品运销;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矿山督查和采矿业的统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负责县级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和矿产管理;负责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储量登记和统计;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管理办法;负责地质勘查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的审批;审批矿业权价款的处置、监管矿业权市场。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3.承担测绘行政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测绘管理的法规、规章、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测绘行政管理工作,行使法定测绘处罚权。
14.组织开展有关土地、矿产和测绘工作的宣传、教育、科技推广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和文化建设。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西畴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接待等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和审核、重要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对外事务、精神文明工作;组织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综合业务工作。
2.政策法规股
组织起草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办法;参与县内有关立法工作;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办案程序的研讨;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措施和发展战略的调查研究,起草综合性国土资源管理政策;对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州有关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3.财务股
贯彻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汇总编制落实年度国土整治、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产保护、地籍测绘等所需经费计划,管理开发整理项目经费;负责上级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负责国土资源所涉及的财务资料及专用票据的领购、发放和核销;拟定国土资源规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本局国有资产。
4.规划股
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决策研究;拟订国土资源供给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调控;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发展政策研究,制定矿业经济发展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开展用地调查与分析,拟订土地资源供给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参与重点工程选址、初步设计会审和竣工验收;组织编制全县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科技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申报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
5.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整理股
拟订耕地保护、鼓励耕地开发的规定、办法,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承办需县人民政府批准和上报州、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农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用地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复垦项目的调查立项、报批,组织实施已批项目的工程招标,进行开发项目的跟踪管理;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拟订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地籍管理股
拟订地籍管理办法,拟订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办法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和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开展土地资源评价、统计数据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参与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数据库、城镇地籍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工程建设。
7.土地利用管理股
拟订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的转让行为;组织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的基准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承担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工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对土地评估机构进行监督。
8.征转用地管理股
拟订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以及安置补偿等办法和措施;承担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报批工作,并负责报批后的监管备案;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偿工作。
9.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
拟订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采矿权申请的审查、报批,采矿权的登记管理工作和采矿权转让的审核工作;负责采矿权市场建立工作;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保护合法采矿权;参与矿业权评估机构的资格认定,确认采矿权评估结果;组织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依法征收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
10.地质勘查储量管理股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认定、登记、统计;管理地质资料;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制定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负责审核开办矿山企业的立项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拟订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查确立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承担探矿权的审查、登记管理工作;调处重大地质勘查争议、纠纷,保护合法探矿权;依法征收有关探矿权的费用。
11.地质环境股
组织制定地质环境保护政策;负责管理区域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遗迹;参与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的地质环境条件的评审;组织建立全县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制定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和组织保护地质遗迹,指导地质灾害和地热资源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组织对地热、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进行评价;做好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的收缴;管理全县地质环境灾害资料。
12.测绘管理股
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市场、法规规定的测绘项目、测绘任务登记、测绘成果、测量标志管理和保护;协助查处测绘案件。
13.信息技术股
负责全县土地与矿产资源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研究制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国土资源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和对外交流等项工作。
14.人事教育股
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人事管理,配合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研究制定局机关公务员考核奖惩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负责机构、编制;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的干部教育和培训;负责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
15.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
负责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规范优化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具有极其显著的作用,有效调控土地市场供需,通过盘活收储存量土地、调整规划重新出让实现土地的保值增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西畴县国土资源局、西畴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执法大队,9个乡镇国土所;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中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2人为行政工勤岗位,事业编制70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以来为切实做好全县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以项目为抓手,以推进落实为目标,以服务用地为宗旨。2018年全县重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整改项目、村级活动室、农村个人建房等重点建设项目,制定工作目标任务、计划,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及时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2.2018年已获批复6个批次城镇建设项目,用地面积70.4823公顷,投资项目资金16192万元。正在组织上报批次项目1个(民生项目棚户区改造),面积4.7347公顷;上报易地扶贫搬迁编制增减挂钩方案8个,用地总面积21.5116公顷,已审批3个,待省厅审批4个,正在开展1个。其他项目报批工作正在开展中。完成临时用地报批项目1个(高速公路项目、曼龙沟矿山),面积116.5441公顷。完成村级活动室审批687个,面积13.4281公顷。
3.全力推进增减挂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西畴县已经完成7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正在组织编制1个(兴街江鳅洞二期安置点),13个搬迁安置点已经编制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并通过了评审,明确207户分散安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正在组织编制。
4.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工作,2018年各项用地计划均没有突破,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今年共办理了两个项目,即木兰水库坝区及淹没区工程建设项目、三板桥水库坝区及淹没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两个项目均通过了州级预审,拟用地总面积27.3833公顷。
5.2018年共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2件,完成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结果备案3件,办理完成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结果备案2件,收件上报三级联网审批报件15件,办结8件,协助州国土资源局督促企业缴纳或预存矿产资源收益金共计752.34万元。完成大理石采矿权的储量报告备案15个,促进矿山企业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6.积极盘活闲置土地,收储低效闲置土地,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全面深入清查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共收储闲置土地1宗,总面积2365.33平方米。全县纳入建档管理地质灾害隐患点38个,威胁281户1607人,威胁资产2597万元,聘请25名监测员对其中1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重点监测,威胁170户700人,共组织巡查、排查192人次,主要开展隐患点、人口密集区、高陡边坡的排查。
7.转变服务,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制定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稳步推进。积极作为,加大办证力度。根据《文山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的通知》(文易地发〔2018〕38号)和文山州国土资源局(2017)93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及建档立卡户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档卡户的不动产数据查询比对工作;数据整合工作有序推进。
8.严格要求,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得到夯实。及时调解处理好土地权属纠纷,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认真做好抵押登记到期领证工作;做好资料的拷贝保密工作。做好2018年的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大调查各项准备工作,县政府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完成项目报件勘测定界和勘测定界成果资料的审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稳中有进。“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95个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5584.7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29.12公顷、补充耕地规模1183.56公顷。
四、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1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10.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10.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10.3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10.32万元(本级财力5810.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五、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10.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1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0.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483.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的运行经费及项目支出委托服务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4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的退休费及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38.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64.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810.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
1.工资福利支出805.25万元。基本支出805.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5.93万元、津贴补贴353.24万元、奖金14.66万元、绩效工资55.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87万元、住房公积金64.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85.24万元。基本支出4885.24万元,(其中办公费4.3万元、印刷费0.6万元、手续费0.1万元、维修费2万元、专用材料1万元、水费1.05万元、电费2.05万元、邮电费4.6万元、差旅费10.5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3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12.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84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119.84万元、抚恤金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次预算批复无批复该项资金。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公务接待费 5 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预算编报没有接到有关因公出国(境)的任务,以0万元申报,与2018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减变化原因,预算编报没有接到有关因公出国(境)的任务,没有增减变化。2.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2018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3.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对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预算购置一辆食品快速检验检测车辆,2019年无新购公务用车。4.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与2018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公务用车的使用规定执行,控制车辆运行费用的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西畴县国土资源局基本支出5810.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提高工资标准。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西畴县国土资源局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0.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885.24万元,包括办公费4.3万元、印刷费0.6万元、手续费0.1万元、维修费2万元、专用材料1万元、水费1.05万元、电费2.05万元、邮电费4.6万元、差旅费10.5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3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12.64万元。比2018年增加4678.92万元,增加2267.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增建设用地批次报件费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时缴纳的证照费、保险费,以及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县级部门领导调研、督查工作等费用支出。
本单位“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已在本文第七条“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中阐述,此处不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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