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300432701000
第一部分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措施和办法。
2、研究和规范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办案程序,依法受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行政案件、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维护辖区内林区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3、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林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发动和组织林区群众共同保护森林,促进群防群治,推动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建立辖区内毗邻县护林联防制度,确保林区治安的稳定。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参与森林防火扑救;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5、分析、研究掌握林区治安动态,建立林区重大治安事件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案,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辖区山情、林情、社情情况,提供切实有效信息供领导决策。为我县经济建设、林业事业的发展,构建“平安林区”保驾护航。
6、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政治思想、管理、教育、培训、警用武器装备等工作。
7、承办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挙出击整治突出问题,着力提高维护林区稳定的能力。牢固树立执法办案的主业思想,坚持敢于亮剑、敢于啃骨头、敢于较真碰硬,先后组织开展了“云南省2018年打击走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春雷2018”“ 打击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绿剑2018”“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
2、林区维稳能力持续提升。一是认真组织开展 “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双严专项行动。二是加强林区治安管理,强化基础业务工作。三是将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同研究同落实。
3、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一方面强化制度建设,狠抓执法质量。另一方面规范执法,着力提高执法能力。第三方面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4、队伍管理全面加强。一是加强思想武装,坚定理论自信。二是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民警素质。三是提高政治站位,抓牢意识形态。在单位内部树立文明家庭、“西畴精神”典型人物、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通过强化理论武装,把握舆论导向,依托各级媒体,努力提升森林公安社会形象。
5、认真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责任派单制度的贯彻落实,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确保队伍管理政治思想稳定。
6、基础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抢抓机遇,加强协调跟进,我县列入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香坪山派出所于2018年4月批复新建。我局为了做强做大派出所,以适应当前森林公安的需要,经多方协商在原来的基础上征地800余平方米,建成功能齐全的派出所。
7、倾力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研吃透情况,落实组织保障。二是抓群众观念转变,促主动发展致富。三是开展扶贫慰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四是爱心延申,节日进行慰问。五是开展“聚焦精准脱贫战役 拼单圆梦爱心超市”捐赠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643.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9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65万元,占总支出的98.6%;项目支出8.63万元,占总支出的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5.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86.58万元,占总支出的98.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4.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2.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8.63万元,占总支出的1.4%,2018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派出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增加9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5.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74.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49万元,项目支出8.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8.67万元,完成预算的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1.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38万元,增长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增加少0.94万元,增长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7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案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7万元,占98.9%;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侦查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查处林业治安案件工作所发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县市级有关部门及森林公安人员到我局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市级森林公安系统人员来单位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详见附表10)
项目名称:西畴县森林公安局香平山派出所业务用房,2018年项目到位资金为76.00万元,项目支出为8.63万元,年初项目结转结余资金为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11)
项目共设三项指标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各指标的完成率均为100%,完成情况为较好。总体而言单位的绩效管理制度有待完善,部分绩效难以量化。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12)
1.管理经验:综合分析,科学决策,制定绩效管理方案,认真落实,积极实施绩效管理,科学、规范开展监督评价,提升服务质量。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更加合理的进行项目分析,适时开展绩效评价。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需改进问题:绩效管理理念有待强化,目标管理缺乏强制措施;不断强化绩效管理;深化制度建设,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四)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13)
单位设立了2个绩效目标,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体系,2018年收入643.65万元,支出595.21万元。项目前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会议,对项目完成情况开展自评。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具体考虑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三公经费”节支增效,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6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等支出增加。西畴县森林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油款、车辆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开展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畴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758.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757.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7.6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58.18 | 757.38 | 562.17 | 90.6 | 104.61 | 0.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万元(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执行完成预算的100%,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符合实际需要,项目实现大部分预期效益目标。避免了财政资金的闲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森林公安工作的正常运行和顺利开展。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致、不够合理。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真正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2018年森林公安决算报表1-14表.XLS2019112203094249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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