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31501000
第一部分 西畴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和公证活动。指导管理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司法装备建设。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一是组织实施《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创建“法律六进”示范点,全面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三是狠抓干部学法用法,认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面落实法制副校长授课制度,全县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形成制度化。四是狠抓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县65个党委(党组)开展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法官、检察官、公证员等开展宪法宣誓21人次,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全县开展宪法巡回宣讲86场(次),全县6000余名在职领导干部职工参加“宪法知识竞赛”,开展苗语壮语宣讲宪法54场(次),全县中小学均开展了宪法学习主题学习宣传,县电视台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200余次,各级各部门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宪法300余条(次)。截至目前,全县9个乡(镇)和县属70余个部门参与开展了法治宣传,共出动宣传员1000余人(次),电视法治宣传300余次,展出展板416块(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千余条,开展调解讲法、以案释法3千余场(次),法治讲座实现村(社)全覆盖,播放流动法治电影658场,法治文艺进乡村15场,组织开展规模集中宣传8场(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7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0万余人次。
2.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村级调委会、调解员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整合全县资源,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与相关部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医疗、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纠纷等7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乡镇实行矛盾纠纷归口调解,按纠纷类别由各职能站所调解,取得较好实效。主动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业园区建设、高速公路征地、矿产资源开发等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分忧。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56件,调解成功2250件,调解成功率99.7%。
3.着力抓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强化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省州要求,对社区矫正中心软硬件进行重新建设配备,并通过检查验收。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在位”。严格实行“五个一”,深入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特别是在位情况。严格执法,对违反规定的,及时给予警告,对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及时向人民法院递交收监执行建议书,有效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对有生活困难、重大疾病等的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帮扶。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和分析研判制度,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各部门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部署应对措施,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及重新犯罪。三是强化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确保稳定。积极帮助刑释人员协调居所、就业等生活事宜,使其顺利融入家庭和社会,避免重新违法犯罪。协调妇联、老科协等部门关心关爱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及时给予人文关怀。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48名,累计解除534名,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14名;在册刑释人员725名,帮教率100%;安置率 100%,连续5年将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 %以内,全县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铺开。全面放宽法律援助条件,拓展法律援助范围,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开通免费法律援助、办理公证 “绿色通道”,充分发挥“1+1” 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作用,热心解答群众问题,主动上门调查情况,为广大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整合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相关法律服务资源,方便群众,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分别组建1支律师、1支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团,惠及69个贫困村9000余户建档立卡户。2018年,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5件,其中民事案件83件,刑事案件42件;全面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已由原行政体制改为编制3人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目前已招录1名工作人员;开通公证“绿色通道”,坚持为老弱病残者提供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实行减收或免收公证费,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低保户、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公证,符合援助条件的,最大限度地提供法律援助公证,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工作原则框架内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目前止,共受理各类公证事项115件,办结115件(其中涉台公证2件、法律援助14件),收取公证费51007元。
5.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重学习教育。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主抓手,严格党组学习,在局机关、各司法所结合实际强化学习。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有效提升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机关支部与新马街乡马街村党委四角田党支部、法律服务支部与新马街乡马街村党委威龙党支部分别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对违纪党员进行了严肃处理。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抓落实,抓实“一岗双责”。实行派单履责,对局党组、局长、副局长、政治处主任每季度派出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一人一档”。
6.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和部署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加强筛选排查,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全面排查辖区矛盾纠纷,有效避免涉黑涉恶事件的发生;全面贯彻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利用宣传展板、悬挂标语、LED显示屏等传统宣传手段,以及微信、QQ 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工作氛围。目前止,未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涉黑涉恶,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未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未发生涉黑涉恶矛盾纠纷事件。目前,我局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共102次。
7.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局党组会议认真对马街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加以研究,每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走访贫困户,全面掌握贫情,主要领导对局机关干部职工挂钩的59户全部走访了解,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组建了西畴县司法局脱贫攻坚党员“突击队”(志愿服务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党旗飘飘、我在行动”党员志愿服务队,由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对马街村各村寨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环境卫生进行突击,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9月以来,开展志愿服务行动20余次。目前,单位划拨4万元正在开展54户档卡户庭院、77户档卡户卫生厕所建设,划拨6万元开展38户档卡户无厨房或厨房不达标的改造建设,由新马街乡政府和马街村委会统一实施。共为马街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衣柜30个,电视机8台,桌椅板凳5套,冬季棉被59套,为14个村小组活动室配备了电视、音箱、鼓、二胡、舞扇等文化器材。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生病、产假除外)与挂钩贫困户同吃同住同劳动20人次。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马街村委会弯腰树、上寨、海子、老马街、烂泥大寨等村寨对8名辍学学生今年走访动员,目前,已动员6名学生返学,其他2名因外出务工正在设法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畴县司法局实有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西畴县普法办)、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股、政治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
西畴县司法局有下属管理事业单位2个,即西畴县公证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西畴县法律援助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西畴县司法局派驻乡镇司法所9个,即西洒司法所、鸡街司法所、兴街司法所、蚌谷司法所、莲花塘司法所、柏林司法所、新马街司法所、董马司法所、法斗司法所。
西畴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西畴县司法局属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29人(含西洒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1人),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参公管理10人.西畴县公证处核定事业编制3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
西畴县司法局核定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公务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司法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17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2.44万元,占总收入的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4万元,占总收入的0.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司法局2018支出合计111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70万元,占总支出的94.6%;项目支出60.18万元,占总支出的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9.70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1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层司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等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基层司法18.15万元;
2.普法宣传25.40万元;
3.社区矫正16.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4.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5%。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工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2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7%。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8%。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和离退休费及死亡抚恤费111.26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3.25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4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1.82万元。
8.农林水扶贫支出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0.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17.34万元,完成预算的66.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11万元,完成预算的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2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55万元,减少6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都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09万元,减少63.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54万元,增长56.10%,主要用于接待央视记者等产生的费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车辆维护较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1万元,占92.91%;公务接待费支出1.23万元,占7.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等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接待费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畴县司法局资产总额922.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08万元,固定资产813.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7.4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3.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22.06 | 108.08 | 800.37 | 521.30 | 99.78 | 0 | 192.9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西畴县司法局.XLS20191122083649779.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31501111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