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莲花塘木材检查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西畴县莲花塘木材检查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畴县莲花塘木材检查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属于西畴县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肩负贯彻执行并宣传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西畴县莲花塘木材检查站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三五”全县林业规划的总体目标,主要承担依法查验和登记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保障合法运输木材的正常畅通。配合局其他股(室、站)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莲花塘木材检查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莲花塘木材检查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编制5人。
离休0人,退休人员由社保局填报。。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莲花塘木材检查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55.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的53.38万元增加2.02万元,增加了3.78%,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项目资金资金和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莲花塘木材检查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5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53.84万元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和办公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莲花塘木材检查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04万元。与上年53.84万元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西畴县莲花塘木材检查站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莲花塘木材检查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53.84万元对比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和办公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主要用于公务费支出。
2.农林水支出5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公务费开支;
3.住房保障支出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莲花塘没在检查站2018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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