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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1-11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0432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措施和办法。

(2)研究和规范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办案程序,依法受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行政案件、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维护辖区内林区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3)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林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发动和组织林区群众共同保护森林,促进群防群治,推动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建立辖区内毗邻县护林联防制度,确保林区治安的稳定。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参与森林防火扑救;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5)分析、研究掌握林区治安动态,建立林区重大治安事件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案,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辖区山情、林情、社情情况,提供切实有效信息供领导决策。为我县经济建设、林业事业的发展,构建“平安林区”保驾护航。

(6)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政治思想、管理、教育、培训、警用武器装备等工作。

(7)承办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意识。一是以党的十九大系列讲话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主线,认真组织民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向公安队伍授旗致训词等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认真开展“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全局民警对照“庸”的20种表现逐一查找,结合顽症痼疾,聚焦落实落细落小不力、细致精致极致不够等问题,找准问题及症疾所在制定出整改措施。全体民警写剖析材料25份,找出存在的问题103条,共提出整改措施87条;三是扎实开展 “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8月12日上午,党支部召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动员部署会。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深刻认识开展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始终把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作为根本方针,全力抓推进、抓落实。

2.抓党建促队伍稳定,强化民警的职责与担当。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党支部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积极开展新党员的培养,上半年有1名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要求,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二是开展“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大讨论,抓队伍稳定强化职责与担当。根据县公安局党委的安排,在全体民警中开展履职与担当大讨论,民警就什么是担当,森林公安的担当是什么,如何增强政治意识,强化业务工作做好履职与担当畅谈。通过开展职责与担当的大讨论主题,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确保队伍稳定,顺利完成森林公安体制转隶期间队伍管理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森林公安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3.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队总体布局,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一是按时派单履职。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持召开全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制定下发《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切实做到了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廉政党课制度,督促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7份,逐级逐层签订廉政承诺28份,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

4.倾力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今年以来,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一是充实驻村工作队员。自与龙里村民委帮扶结对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本着脱贫不脱钩的宗旨,继续安排3名民警驻村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相关工作。二是以民族进步创建促脱贫工作。为进一步扎实做好民族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大队民警结合当前开展的脱贫百日攻坚工作,利用周末走进挂钩扶贫点与困难群众深入交流,设身处地为困难群众心系一处,想办法、出主意、出资出力为困难户解决实际困难,尽自己力所能及的能力帮挂钩户补短板。切实增进了帮扶民警与困难群众之间的心灵交流,有利巩固和发展干群关系,进一步提振困难群众共谋发展、共促脱贫的精气神;三是以爱国卫生运动创建为抓手,及时组织民警到挂钩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挂钩扶贫点龙里村人居环境,构建一个山青、水秀、天蓝、路洁的干净宜居村庄积极努力。

5.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队及时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后亲自部署的重大战略,在周一例会上部门主要领导组织学习当前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文件,让全体民警认识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继续完善和规范各类扫黑除恶基础台账,每月按时向县扫黑办报送西畴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关于扫黑除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排查情况报告、关于中央扫黑除恶工作第20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材料;三是继续对全县涉林行业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加强线索的摸排,目前共排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10余处,未发现涉黑涉恶情况。

6.严格履职,重点打击涉林违法行为。一是加大森林火灾防范及打击力度,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安全。二是协调推进林区禁毒、缉枪治爆、矛盾纠纷调解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三是利用隐蔽力量破获案件。四是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一年来,我局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51起,查处51起,综合查处率100%,收缴罚没款共计4.64万元;刑事案件立9起(其中失火案5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4起)破9起,破案率100%,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移送起诉3起。立林业行政案件42起(其中滥伐林木案2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1起,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1起,森林火灾案件17起,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案3起,无证驯养非国家重点野生动物案18起),查处42起,查处率100%。

7.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自全省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按县公安局的安排部署,抽调我局民警14人到卡点、留观点、看守所执勤。安排11名民警做好应急备勤工作,投入车辆3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开展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宣传。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维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共清理野生动物驯养场所13家,清理市场14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40处,出动警力512人次,出动车辆162台次,签定承诺书13份;三是对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精准打击零容忍。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办理野生动物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20起,共收缴救助野生动物132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只,三有野生动物124只。共收缴野生动物毛皮1张,猎具58件。涉案价值52736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62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8.7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6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增加33.51万元,增加5.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59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19万元,占总支出的94.08%;项目支出35.17万元,占总支出的5.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增加29.96万元,增加4.8%,主要是公共安全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9.19万元。比上年增加10.87万元,增加1.98%,主要是安全项目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4.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83万元,增加53.72%,主要原因分析去年中央资金到位,今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到位。具体项目开支是香平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款。

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预算支出、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肃纪律措施,节支增效,资金使用各环节加强管理,目前已达到规范化的质量管理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上年对比减少16.34万元,减少26.84%,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07.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3.14万元;执法办案384.55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主要用于养老支出48.42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1万元(工伤、生育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25.0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7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2%。主要用于执法与监督77.7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职工个人公积金支出32.1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98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2.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2.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2.3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6万元,增长1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长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长6.2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和接待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1万元,占94.4%;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占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5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侦查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查处林业治安案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5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等支出减少。西畴县森林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油款、车辆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开展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畴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971.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86万元,固定资产 863.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0.2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5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2.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72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

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71.32

77.86

863.19

680.76

90.6


91.83



30.2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2020西畴县森林公安局20211109040924052.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043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