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31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和公证活动。指导管理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司法装备建设。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选树典型,积极推选优秀人才。今年来,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4次。围绕政治建设、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在全系统内推选1名优秀人才申报“兴文人才”奖项,推选4名优秀人才申报“西畴精神”典型人物评选,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加强党建引领,落实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内部监管,规范公务行为,认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今年来,分别在春节、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前开展了廉政谈话,对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3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被“贪”字击溃的人生》《政治掮客苏洪波》等警示教育片及《春风润滇 家风促廉》《清风剧场:一封举报信》“云岭好家风”廉政文化系列专题片,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4次,重大节假日前检查3次。
二、推进调解体系建设,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
建立健全基层调解体系建设,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和个人调解室建设,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向专业性、行业性领域延伸。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参与信访、诉调对接、“以奖代补”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调解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11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案件1680件,调处成功1676件,调处成功率为99.7﹪。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76.11万元。
三、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创新。
1、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多措并举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监管,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巡查督查制度,每季度严格对照巡查登记表,对全县9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巡查督查。
2、特殊时期严监管,在两会、国庆等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严格执行个人行踪日核查制度,限制活动区域范围,严格请销假制度,增加对重点人员的走访次数,掌握实时动态;疫情期间采取上门宣告、电话日汇报等方式监管,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增强自觉守法意识。
3、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主动与省厅对接,建设完成县级及9个司法所的视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社区矫正业务系统全部迁移至承载网,监管效力得到提升。四是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的工作衔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协调机制,依法规范,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至今,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82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713人。目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169人,其中缓刑165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2.加强刑释人员衔接管控。一是严格落实“省内籍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工作制度”,疫情期间严格查验监狱出具《体温监测记录》《肺部X光监测报告及传染性评估》等相关材料,依法依规履行交接程序。
4、进一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工作,对重点人员和严管对象重点监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想方设法为“三无”人员解决生活难题,减少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今年以来,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信息143人,接收安置帮教人员158人,列管158人(其中:列管刑满释放人员70人,列管社区矫正解除人员88人);目前,全县共在册刑释解矫安置帮教人员及特赦人员共811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555人,社区矫正解除人员248人,特赦人员8人)。
四、狠抓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现已通过州级、省级的检查验收。根据《西畴县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我县多部门协同配合,全力作好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六进+N”等重点工作,多形式强化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困难群众等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以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二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及各类法律法规宣传,为扎实有效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及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发挥职能作用。一年来,组织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班1次,组织全县范围内开展宣传8场(次),共出动宣传员400余名、法治宣传车42台次,悬挂横幅100余条,发放法律知识读本、环保手提袋、小册子、折页、法治雨伞、围裙等各类法治宣传品3.2万余份,发放《禁毒法》、《人民调解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区矫正法》《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文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
五、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1、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公示,开展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检查;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县属部门和乡镇提供执法咨询及业务指导50余次。帮助县直各部门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审批等程序,建立完善各项执法监督制度。三是组织开展执法考试工作。疫情期间组织100名行政执法人员成功换领新证,于10月12日组织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工作;四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受领州级案卷评查工作任务,并组织开展完成西畴县的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二是不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政办发〔2017〕52号)文件要求,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行政应诉工作监督管理等工作;三是严把合法性审查关,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应诉案件9件、行政赔偿案件1件,对20件县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0份。
六、加强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优化升级。
一是进一步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果,夯实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全县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力度。2020年1月至今,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电话咨询159次,接待来访106人次,解答法律援助咨询112人次,办理援助案件48件(民事案件35件,刑事案件13件);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接待来信来访1535人,其中,来电612人次,来访923人次;服务项目总数1786件,其中,法制宣传212次,人民调解1385件,律师服务44件(指派援助13件),公证服务107件,基层法律服务39件,并实现了刑事辩护应援尽援。二是以预防纠纷化解矛盾为切入点,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立足点,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登门公证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共受理公证107件,出证107件,终止办理0件,撤销公证0件,接受投诉及复查11件,协办公证8件,接待当事人咨询及来访48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提供上门服务30余件。
七、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得到提升。
一是扫黑除恶工作稳步开展。结合法治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及摸排“关系网、保护伞”工作,开展宣传及线索排查,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好对贫困户的帮扶慰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果;三是疫情防控期间,抓好特殊人群监管,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加大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畴县司法局实有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行政复议与应议和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证处、社区矫正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
西畴县司法局有下属管理事业单位2个,即西畴县公证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西畴县法律援助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西畴县司法局派驻乡镇司法所9个,即西洒司法所、鸡街司法所、兴街司法所、蚌谷司法所、莲花塘司法所、柏林司法所、新马街司法所、董马司法所、法斗司法所。
西畴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西畴县司法局属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核定编制共42人,其中: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29人(含西洒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1人),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参公管理10人,西畴县公证处核定事业编制3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西畴县司法局核定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公务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司法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163.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1.47万元,占总收入的99.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0万元,占总收入的0.17%。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10.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司法局2020年支出合计114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07万元,占总支出的88.89%;项目支出127.34万元,占总支出的11.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分支出在2020年进行清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8.74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8.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7.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分支出在2020年进行清算,并支付视讯平台建设经费、支付司法所建设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基层司法84.50万元;
2.普法宣传16.67万元;
3.律师公证管理0.26万元;
4.法律援助1.87万元;
5.社区矫正22.24万元;
6.其他司法支出1.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5%。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110.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分支出在2020年进行清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依法治县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1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和离退休费及死亡抚恤费110.90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5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工伤、生育保险费支出52.61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5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1.31万元。
8.农林水扶贫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14.91万元,完成预算的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24万元,完成预算的58.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的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17万元,减少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相比没有变化,都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减少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17万元,增加了24.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4万元,占95.51%;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占4.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等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分支出在2020进行清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畴县司法局资产总额719.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3.4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34.98万元,累计折旧299.0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35.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0.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19.46 | 183.48 | 535.98 | 418.7 | 22.78 | 0 | 94.5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情况表
编制单位:西畴县司法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
栏次 | 1 | 2 | 3 | 7 | 8 | 9 | |
合 计 | 1 | 34.75 | 34.75 | 34.75 | 34.75 | 34.75 | 34.75 |
货物 | 2 | 34.75 | 34.75 | 34.75 | 34.75 | 34.75 | 34.75 |
工程 | 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服务 | 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西畴县司法局2020年决算公开2021111210332286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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