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负责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的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秩序管理。一是今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大队全体民警辅警积极投入到防控疫情中,在各类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期,我大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坚持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做到广泛宣传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定点设卡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二是严格治理超限超载重点工作。在州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辖区要求设置4个固定点,1个临时查缉点,各部门相互配合轮流值守,坚持“依法治超、标本兼治、就地卸载”的工作方法,不留死角。瞄准部分运输车主心存侥幸、钻执法“空隙”顶风违法违规运输、与执法人员打“时间差”等问题,采取蹲点驻守执法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坚持立即过磅,做到逢车必查、逢超必卸,卸载处罚必到位,车辆不消除违法状态不放行;三是强化路面秩序。大队结合“减量控大”工作,主动与人民财产保险合作大力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工作,始终坚持逢街必到与重大节假日保畅通有机结合,形成秩序管理常态化,主干路文天线、广马线及农村道路交通。加强城区上下班、上下学等高峰时段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优化交通组织,协同共治交通堵点乱点。深化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积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加大酒驾醉驾、假牌套牌、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停车等违法查处力度。严管重型货车、渣土车、施工车,严查超限超载、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杜绝群死群伤的事件发生,确保辖区道路畅通。
(2)加强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努力改善交通安全环境。一是大队继续以安全生产为锲机,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完善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和公路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强化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落实排查责任。二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路面警力覆盖的有效配置下,持续不断地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最大限度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牢牢稳控路面动态局势。同时,进一步提高路面警力覆盖率,进一步强化预警意识,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归类梳理,登记建档,提高预警能力,强化道路管控,最大限度地将安全隐患消减在萌芽状态。
(3)车驾管业务办理。疫情期间大队窗口做好便民服务,深入落实便民措施:一是电话预约,细致引导有条不紊。疫情期间大队车管所主动公布了业务窗口的咨询预约电话,每日安排专人值守,宣传疫情期间的各类车管业务;二是特事特办,全力保障防疫工作需求。大队车管所响应上级便民措施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车辆人员预约办、便捷办等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车辆及人员便利出行;三是加强防护,线下业务确保安全办理。在做好业务大厅场所和设备每日消毒清理的前提下,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好体温检测、提醒佩戴口罩,全程引导办事群众进入业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确保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四是全面推进“警保”“警医邮”。全面拓展开展“警保合作”交通管理服务点、邮政代办交管业务便民服务点,全县共8个服务点,可办理除考试外的车驾管业务;为减少群众出行方便,推行12123线上办理,目前除极少数业务外均可在线上办理;充分发挥保险、邮政网点覆盖城乡、贴近群众服务优势,推出更多接地气、便民惠民的新举措;强化“警企合作”全面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五是目前,正在兴街镇由镇建设一家综合性便民服务点,预计 年底建成,可办理车管窗口所有业务。
(4)交通安全宣传。一是今年以来,大队为做好全县的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筑牢预防并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法神的思想防线。大队启动临时执勤点60个,检查劝导车辆91000辆次;二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案例展播、微博等各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共发放资料10500份;三是加强职能部门联勤联动,到客运企业、教学、现场教育等方式开展相应的主题和内容的宣传;四是加强“一盔一带”阵地宣传。大队在各个路口、村寨、学校悬挂横幅、张贴挂图、摆放展板、播放专题短片,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放宣传资料。同时依托阵地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执勤民警在查纠交通违法的同时,对驾乘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其真正认识到“一盔一带”的重要性,自觉做到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72.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4.5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调减单位预算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支出合计61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87万元,占总支出的69.68%;项目支出185.72万元,占总支出的30.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了49.6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当年费用不能当年及时支付,往年的费用积累在2020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6.87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了49.6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绩效目标考核奖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75%,人均日常公用经费开支1.3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72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132.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造成当年费用不能当年及时支付,往年的费用积累在2020年支出。具体项目开支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33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18.54万元,执法办案支出129.05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153.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造成当年费用不能当年及时支付,往年的费用积累在2020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535.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7%。主要用于交警大队的日常支出和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民警养老、工伤、生育等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16万元,支出决算为28.85万元,完成预算的8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64万元,完成预算的9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0.1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困难,当年费用不能当年及时支付。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64万元,占99.27%;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0.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交警大队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交通秩序管理、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6.49万元,下降了6.6%,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费用不能及时支付。交警大队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91万元,印刷费0.82万元,手续费0.005万元,水费2.12万元,电费7.06万元,物管费3.16万元,差旅费0.11万元,租赁费1.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专用材料费12.56万元,劳务费32.8万元,委托业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3.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768.32元,其中,流动资产106.64元,固定资产374.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1.94元,无形资产0.9元,其他资产63.8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二)我部门2020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拨款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无法按原计划完成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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