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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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标准,拟定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协助西畴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县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协助西畴县政府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参与制定西畴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协助州生态环境局审核县域城镇规划、园区建设中的环境保护事项。
2.负责县域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县域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执行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协助州生态环境局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管理县域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核与辐射安全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管理。受州生态环境局授权,对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审批。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有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调查评价、预警预测。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及企业对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督察的整改落实。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宣传和推广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4.参与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州生态环境局和西畴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水生态与监测股。负责区域内地表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全县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等工作。承担县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3.大气与核辐射股。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全县低碳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4.土壤与自然生态股。负责区域内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指导全县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并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有关监管工作。承担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由本部门牵头的工作。
5.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放管服”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的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三)重点工作概述
通过工作力度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西畴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自2018年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连续三年“轻微变好”。2021年,全县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河流断面(畴阳河、鸡街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小桥沟水库)、备用水源(龙正水库)水质达标率100%。不涉及纳入国家、省级、州级《水十条》考核地表水断面水质目标,无劣Ⅴ类水体存在,县城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县域空气质量良好。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7%,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声环境质量稳定,城市功能区、道路交通、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次均值稳定达标;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达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治理修复有序推进;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安全稳定。
在工作推进中,我们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总结起来有“六个必须”:一是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抓环保不负青山,促发展不负生态;二是必须践行“两个维护”争当生态环境卫士,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调动全社会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四是必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必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健全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六是必须强化作风和能力建设,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6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00万元,主要原因:开展西畴县秸秆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区划定工作。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00万元,主要原因:开展西畴县秸秆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区划定工作。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6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3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项目支出6.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0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西畴县秸秆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区划定工作。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9.6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6.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西畴县秸秆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区划定工作。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9.63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2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因为机构改革,我单位人财物事权上划至州级,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运行公务费等由州生态环境局统一预算管理,我单位作为派出分局机构设置报账员,实行报账制,县级无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因为机构改革,我单位人财物事权上划至州级,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运行公务费等由州生态环境局统一预算管理,我单位作为派出分局机构设置报账员,实行报账制,县级无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为机构改革,我单位人财物事权上划至州级,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运行公务费等由州生态环境局统一预算管理,我单位作为派出分局机构设置报账员,实行报账制,县级无预算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西畴县秸秆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区划定补助经费6万元绩效目标:根据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结合《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1〕103号)文件要求,开展西畴县禁止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区域划定工作,完成禁燃区划定并公告实施,科学划定禁燃区,引导区域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合理处置利用,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因为机构改革,我单位人财物事权上划至州级,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运行公务费等由州生态环境局统一预算管理,我单位作为派出分局机构设置报账员,实行报账制,县级无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因为机构改革,我单位人财物事权上划至州级,资产也一并上划至州级账户,现我单位资产总额为0元。
(四)其他说明
1.因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因为机构改革,我单位人财物事权上划至州级,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运行公务费等由州生态环境局统一预算管理,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2022年无另文下达项目支出预算,故《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2022年无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因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2022年无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预算,故《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8.因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2022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9.因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部门整体公开,本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故公开空表。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2022030408545308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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