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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04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11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界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制定湿地保护规划,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开展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监测工作;承担石漠化林草植被修复任务。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西畴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申报、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8.负责林、草种子(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负责林木、草原的灾害调查、防治及灾后修复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防、防治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13.职能转变。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4.有关职责分工。与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林草管理股(防火股)、生态修复股(国有林场监督管理办公室)、规划财务股5个股(室)。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西畴县林业和草原执法大队。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林业和草原相关行政违法案件;对盗伐滥伐林木、违规占用林地、非法运输、经营、加工国家和省保护的珍贵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2.西畴县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负责全县森林和草原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价;参与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全县造林质量检查及其它各项林业工作的检查;承担对全县省内审批的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可行性调查工作,依据国家及省林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把好质量关,防止林地大量流失;承担加快对森林和草原资源信息体系及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天然林停伐保护、生态公益林保护有关工作,森林和草原防火有关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预测和分析全县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消长变化趋势、研究发展和保护对策,组织开展森林资源消长情况调查,研究发展和保护政策;对县级森林和草原资源调查、资源监测、资源年报、森林资源经营方案编制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成果按技术规定检查验收;对全县重点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和造林成效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林草保护地的有关保护、管理、合理利用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造林质量检查及其它各项林业工作的检查;负责全县省内审批的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可行性调查工作,依据国家及省林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把好质量关,防止林地大量流失;依据上级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对全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监督、调查等;加快对森林和草原资源信息体系及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工作;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天然林停伐保护、生态公益林保护有关工作,森林和草原防火有关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负责林地和草原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3.西畴县退耕还林工作管理站。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退耕还林计划任务,组织编写年度作业设计;负责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监督退耕还林种苗供应和政策兑现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建立和日常管理;负责退耕还林法规、政策宣传和统计、报告等日常工作;协助做好退耕还林地块确权发证;执行有关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参与拟定全县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指导乡(镇)退耕还林工程规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立项的初审工作;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提出工程建设调整意见;负责建立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负责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信息及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技术指导、科技成果、先进管理经验和建设模式的总结推广、人员培训工作;负责退耕还林科技示范、试验点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社会宣传、经验交流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立项工作,指导项目实施和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配合做好退耕还林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和政策补助期限内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4.西畴县林长制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牵头研究制定林长制改革的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协调、推动和督促林长制改革措施的组织落实;完成县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实施2021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11787 亩,其中:封山育林 9960 亩,人工造林 1827 亩(栽植川滇桤木),总投资245.6万元。

2.完成矿山、采石厂、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异地造林2045亩。

3.实施2020年度退耕还林9900亩。

4.实施中幼林(用材林)森林抚育1万亩。

5.实施造林补贴村庄绿化美化人工造林5000亩。

6.完成速生丰产用材林新桐种植基地建设1万亩。

7.完成澳洲坚果种植基地建设;西畴县2022年芳香产业发展;蚌谷乡程家坡经济合作社林下空间综合经济开发项目。

8.实施5600亩核桃品种改良补接及抚育管护提质增效和5000亩八角提质增效。

9.完成义务植树55万株。

10.持续做好生态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退耕还林工程;陡坡地治理;生态公益林补偿和管护;天然林停伐补助兑现和管护;石漠化综合治理草原监测。

11.加强产业体系建设:种苗工作;林下资源开发;林产品加工;森林生态旅游;林业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型林场。    

12.继续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资源林政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尤其是松材线虫普查和枯死松木处置工作。

13.加强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林业队伍建设;林长制改革;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3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0.8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4.07万元对比,减少183.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及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0.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0.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4.07万元对比,减少183.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及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0.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83万元,与上年597.07万元对比,减少21.24万元,主要原因: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经费减少、行政退休干部人数减少,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5万元,与上年217万元对比,减少1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及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2.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4.2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失业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2.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1万元,其中工伤保险1.41万元,大病医疗保险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129.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运行256.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5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工作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6.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50.6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41.45万元,事业运行基本支出109.24万元)。

津贴补贴67.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55.85万元,事业运行基本支出11.95万元)。

奖金12.5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3.45万元,事业运行基本支出9.1万元)。

绩效工资9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6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7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8.85万元,事业运行基本支出22.87万元)。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万元)。

大病医疗保险的补助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万元)。

失业保险的补助1.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3万元)。

住房公积金3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7万元)。

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万元)。

办公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9.3万元(其中: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9.3万元)

退休公用经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

退休费6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7万元)

抚恤金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6万元,较上年23.97万元减少5.37万元,下降2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万元,较上年4.17万元减少0.57万元,下降13.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接待活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较上年19.8万元减少4.8万元,下降2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减少4.8万元,下降24.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公务活动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松材线虫普查和枯死松木处置工作经费50万元。通过在全县14.016万亩松林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和枯死松树清理,实现县域内不发生松材线虫疫情。

2.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经费5万元。通过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实现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财政当年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拨付的资金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3.项目支出预算: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殡葬改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工作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6.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7.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1.76万元,与上年398.45万元对比,减少16.69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预算减少,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542.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62.87万元,固定资产521.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1.08万元,无形资产27.3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55.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1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