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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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乡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起草城乡综合执法的规定、办法、措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公共空间秩序、违法建设等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
(3)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
(4)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
(5)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侵占城市人行道路及城市人行道路违规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
(6)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
(7)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临时占道、占用绿化带等公共场所的审批权。承担县城建成区环境卫生监管、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监管和维护的职能职责。参与环卫机械设备配置的计划编制和产权监管,参与新建及改造环卫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拟订县城规划建成区综合执法整治方案,组织实施县城规划建成区综合执法任务;参与乡镇及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综合执法整治任务;负责执法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组织处置。
(9)负责指导乡镇集镇规划建成区综合执法业务工作。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原行使以上处罚权的行业部门不再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但依然行使批准经营建设单位的监管权和业务指导技术服务职责。批准经营建设单位相关设备不符合行业技术标准的,行业部门应该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应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行政许可、终止相关合同。
(11)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公安交警大队、公安治安大队等职能部门,应当继续履行好各自的其他管理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服务”的原则,原审批行业部门继续做好城区有证许可的食品销售、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犬类、经营烧烤、餐饮服务业、修车洗车、城市开发、建筑施工、项目建设、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油烟污染、扬尘污染、噪音污染、污水、油污、餐厨废弃物、各种垃圾等处置的监管和问题整改业务技术服务工作。各行业监管部门应对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
(12)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3)职责分工
与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分工: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组织竣工验收后移交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政设施管理股。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宣传、文电、会务、档案、保密、对外事务、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内部安全保卫、扶贫挂钩等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工、青、妇、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贯彻执行财会、审计、装备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审计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财务管理、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装备管理和统计工作,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负责城管执法系统执法业务所需设备、器材、车辆、制服等物资的计划、购置、分配及管理。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起草城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执法文书;组织或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研;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审理、听证、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工作;负责综合执法责任制的建立、督查、检查和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法制建设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开展相应业务;做好城管执法法制资料的编发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审核、申领、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督查督办及信访交办、综治维稳和网上舆情处置工作。
(三)市政设施管理股。负责编制县城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年度管护预算、修复方案和损坏赔偿预结算,并及时组织修复;做好县城规划建成区路灯、景观灯、路灯变压器、市政道路路面、下水道和城市桥梁(涵)、市政排水设施等市政设施维修管护工作;组织实施市政道路下水管道的清疏和排涝;依法办理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监管;对存在损坏、被盗的市政设施及时进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负责处理与市政设施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参与处理县城道路防汛排涝等工作;参与编制县城规划建成区内户外广告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参与户外广告牌设置技术标准;负责对设置发布户外广告实施管理和监督;参与编制县城规划建成区亮化工程、节能灯具推广改造规划;负责城市亮化设施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安装城市灯饰、亮化工作;负责路灯、景观灯、亮化彩管的监控工作,受理市民群众对路灯的投诉等工作;建立管护业务档案,准确掌握所涉及的业务数据;参与编制县城规划建成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专项规划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县城规划建成区拆除、迁移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面推行餐厨垃圾无害化转运处理,实现县城、兴街餐厨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并完成收费处理体制机制。
(二)启动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建设。
(三)完成《西畴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起草出台。
(四)持续巩固创卫、创美、创卫工作成效,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五)做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及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六)启用智慧语音音柱使用,强化管理,配套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平台综合使用,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能。
(七)持续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后续整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2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32.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2.2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同期财务收入的2757.07万元对比减少了1224.8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1.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了644.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了579.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了1.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32.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2.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同期财政收入的2757.07万元对比减少了1224.8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1.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了644.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了579.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了1.1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32.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3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2.0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西政复〔2021〕201号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增加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的批复文件于2022年新招聘协管员10人;项目支出853.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86.93万元,主要原因是西畴县城、兴街两地市政公用路灯管理养护经费减少220万元,西畴县城及兴街绿化管护经费减少了60万元,县城及兴街市政设施建设补助经费减少了80万元,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补助资金减少了15万元,县城及兴街公厕运营管理经费增加了10万元,垃圾处理厂垃圾分拣经费减少了11.48万元,污水处理托管运营维护经费减少了54.41万元,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网提水管理运营经费减少了20.5万元,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经费减少了9.8万元,生活垃圾中转清运服务经费减少了260万元,潲水清运经费减少了43.2万元,代收县城区污水处理手续费专项资金减少了13.5万元,执法用巡逻车维护经费减少了4万元,西畴县城及兴街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管理经费减少了476.39万元,西畴县城公共WIFI业务合作经费减少了9万元,全县乡村生活垃圾收集桶盖子滚轮安装经费减少了19.66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行政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事业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2.7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托管运营服务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公厕运营维护服务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西畴县城及兴街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管理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支出547.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及单位运转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及兴街路灯管理养护服务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93.46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行维护、生活垃圾中转清运服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4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2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1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7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办公费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会议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培训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手续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1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委托业务费85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万元,项目支出853.4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9万元,较上年减少3.2万元,下降26.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不增不减。。
(二)公务接待费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9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29%,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73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单位根据廉政要求,相应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1我单位因美丽城市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开展,向机关事务局借用公务用车一辆,车辆的运行维护支出由我单位自行负担,2022年不再借用车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手续费、其他交通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98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27.63万元增加24.35万元,增长46.84%,增加原因主要是加大对城市违法建设行为的依法强制拆除力度,拆除工程费用增加和本年度增加1人。其中:办公费7.8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6.00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3万元、手续费0.1、其他交通费18.02万元、委托业务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6.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资产总额66.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94万元,固定资产33.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9.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因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无项目支出绩效,故《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无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
空表。
5.因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无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预算,故《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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