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2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包括根据行政审批改革上级下放县级承接的登记注册事项)。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承担辖区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推进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查处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执法工作。办理上级指定交办督办的案件和有关执法机关转办协办案件;负责本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据职责核实报告质量事故,组织或者参与相应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九)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映、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映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承担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按职能开展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各类主体注册登记情况
2021年共有各类企业1167户,其中内资企业179户,私营企业988户。农民专业合作333户。今年新设立企业67户,新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户。个体工商户9520户,其中新设立个体工商户531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139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12户,食品销售经营户917户,餐饮经营户902户(含学校食堂119户),食品加工小作坊71户,食品摊贩237户;医疗机构14户,民营医疗机构6户,村卫生室69户;药品经营企业78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0户,便民药品专柜25户,化妆品经营户135户(美容美发机构58户,化妆品经营企业77户)。
(2)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服务,全面推动经济发展。一是实行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大力推行营业执照自主打印,努力实现企业注册“一次不用跑”。二是实施诚信失信联合惩戒,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三是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培育发展品牌商标。
2.强化检查,全面规范市场环境。一是突出服务民生,保护消费环境。二是突出监管执法,规范竞争环境。三是突出巡回监管,全面综合治理。
3.强化宣传,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一是开展宣传教育。二是组织培训指导。三是严格社会监督。四是强化日常监管。五是完成监督抽检。
4.紧盯重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
5.推进创卫,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为: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西畴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和信用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管股、产品质量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股;设9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为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具体为: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洒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兴街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蚌谷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莲花塘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马街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柏林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斗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董马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鸡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8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GK07表“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GK08表“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448,066.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03,066.86元,占总收入的98.4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5,000元,占总收入的1.53%。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278,004.1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414,115.96元。其中:基本支出9,090,938.56元,占总支出的96.57%;项目支出323,177.4元,占总支出的3.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117,141.45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厉行勤俭节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90,938.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0,207.6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医疗保险等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10,416.44元,占基本支出的88.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80,522.12元,占基本支出的11.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3,17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6,933.8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支出未得到清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367.5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监控设备及电梯维护等支出;二是市场主体管理1,580元,主要用于开展药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支出;三是市场秩序执法129,099.8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检查、烟叶市场整治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开支;四是质量安全监管17,731.3元,主要用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开支;五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89,398.8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办案、食品药品化妆品抽验及专项整治工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疫情防控专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开支;六是卫生健康支出30,000元 ,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开支;七是农林水支出5,000元,主要用于创业贷款工作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30,414.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1%。与上年对比减少1,063,614.35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后,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减少;二是厉行勤俭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54,72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1%。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0,3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7%。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抚恤金的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2,38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7,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9,700元,支出决算为198,713.32元,完成预算的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5,790.32元,完成预算的7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23元,完成预算的9.8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二是厉行勤俭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61,695.94元,增长436.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5,789.94元,增长55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94元,减少58.3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使用年限较长、频繁出现故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790.32元,占98.53%;公务接待费支出2,923元,占1.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790.3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5,790.3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日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2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2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业务指导、检查、调研、学习交流往来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0,644.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2,857.43元,主要原因办公费、水电费、“三公经费”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8,662,473.65元,其中,流动资产391,736.16元,固定资产6,855,889.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14,848.4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1,382.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9,0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159,05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党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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