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1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法规。
2.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移民搬迁安置工程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3.承担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上报和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4.承担移民搬迁安置综合统计、移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及后期扶持人口的管理工作。
5.承担移民资金管理工作。
6.完成县政府安排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按期完成移民搬迁安置任务
一是完成大堡水库工程建设各项《风险评估报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并通过州级审批和技术审查。二是完成西畴县大堡水库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大坝及库区永久性用地实物确权1558.84亩。三是配套做好西畴县大堡水库库区后期扶持项目储备。编制完成的两个《后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均通过州级技术性审查,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
2.切实做好移民信访维稳工作
(1)依法做好移民信访维稳工作。一是成立了水库矛盾纠纷化解稳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水库库区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二是着力加强稳控化解工作,做好重要时段信访值班和“零报告”工作。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机制。通过努力,全县水库库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基本得到有效化解,没有发生重大矛盾纠纷问题,水库库区社会稳定。
(2)落实移民维稳工作主体责任。一是常态化开展移民搬迁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截至目前,投入维稳经费2.5万元,共开展维稳法制宣传7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确保“平安库区”建设取得成效。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截至目前,共化解水库库区各类矛盾纠纷10余起。
(3)坚持信访维稳信息报送制度化。一是定期进行矛盾纠纷和信访维稳情况排查,组织分析研判处置。全年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缠访、闹访情况发生。二是指定专人报送每季度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本年度无缓报、漏报、谎报或隐瞒不报情况。
3.加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组织领导
(1)领导重视,部门配合,齐心协力抓好移民搬迁工作。一是县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解决我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各类问题,并多次深入后扶项目调研,指导项目的规划、定位、政策把握、组织实施等工作。二是各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上手搞调查、审规划、抓建设,为我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共开展两期业务培训,聚焦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素质短板,针对性设置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验收管理、监督检查、信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培训课题。
(3)强化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监督管理,严防违规违纪。一是建立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使移民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有据可依,相关经办人员有据可查。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内审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项目监督管理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经自检自查,县搬迁安置办未发生违规违纪情况。
4.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助项目。2022年组织实施后扶项目三个,共计投入上级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每年可获得6.6万元固定收益。既为移民群众提供了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又为基地周边群众提供务工岗位,带动周边群众增收。
5.积极开展后扶项目储备上报工作。一是完善2021年上报项目2个,分别是:农村路建设和肉牛养殖项目,共计申报上级扶助专项资金115万元。二是上报2022年项目5个,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两大类,申报上级扶助专项资金272万元。项目建成后直接受益群众309户1309人,为西畴“美丽乡村”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效促进项目区乡村振兴发展。
6.积极参与县重点工作
(1)棚改房屋征收与补偿拆迁工作。一是累计完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882份;二是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三是征收土地总面积11.2万平方米;四是支付征收补偿费9.3亿元;五是房屋拆除27万余平方米。
(2)老旧小区改造水工队房屋征收工作。目前完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6户,征收面积484平方米,补偿资金124.3万元,尚有8户11格房屋未签订补偿协议。
(3)强制执行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5户。根据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决,2022年3、4月分别对周德会、胡道坤、柏跃英、黄子惠、田良菊5户房屋进行强制征收并拆除,拆除房屋面积1200余平方米,土地面积750余平方米,涉及补偿资金550万元,周德会、胡道坤2户已签订补偿协议并已兑现补偿,柏跃英、黄子惠、田良菊3户未签补偿协议,正在做思想工作。
7.认真抓好乡村振兴及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抽调了1名副主任到法斗乡石鹅村委会脱岗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支持石鹅村委会工作经费10000元;二是常态化推进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并抽调工作人员到麻栗坡开展强边固防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搬迁安置股、综合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本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也没有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西畴县民族宗教局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三、西畴县民族宗教局本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780,741.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741.46元,占总收入的93.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000元,占总收入的6.4%。由于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2022年才纳入预决算管理,因此与上年没有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730,741.46元。其中:基本支出730,741.4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由于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2022年才纳入预决算管理,因此与上年没有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0,741.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4,741.46元,占基本支出的95.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93%。人均使用公用经费6,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741.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由于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2022年才纳入预决算管理,因此与上年没有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1,7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8%。主要用于职工工资、保运转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99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14,92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44,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按照有关规定降低接待标准及减压支出,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预算减少。
由于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2022年才纳入预决算管理,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没有对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由于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2022年才纳入预决算管理,因此与上年没有对比。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畴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资产总额1,672,515.74元,其中,流动资产1,672,515.74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由于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2022年才纳入预决算管理,因此与上年没有对比。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6.一般公用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搬迁办2022年决算公开附表2023101204070376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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