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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7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5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乡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起草城乡综合执法的规定、办法、措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公共空间秩序、违法建设等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

(3)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

(4)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

(5)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侵占城市人行道路及城市人行道路违规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

(6)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

(7)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临时占道、占用绿化带等公共场所的审批权。承担县城建成区环境卫生监管、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监管和维护的职能职责。参与环卫机械设备配置的计划编制和产权监管,参与新建及改造环卫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拟订县城规划建成区综合执法整治方案,组织实施县城规划建成区综合执法任务;参与乡镇及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综合执法整治任务;负责执法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组织处置。

(9)负责指导乡镇集镇规划建成区综合执法业务工作。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原行使以上处罚权的行业部门不再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但依然行使批准经营建设单位的监管权和业务指导技术服务职责。批准经营建设单位相关设备不符合行业技术标准的,行业部门应该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应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行政许可、终止相关合同。

(11)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公安交警大队、公安治安大队等职能部门,应当继续履行好各自的其他管理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服务”的原则,原审批行业部门继续做好城区有证许可的食品销售、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犬类、经营烧烤、餐饮服务业、修车洗车、城市开发、建筑施工、项目建设、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油烟污染、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污水、油污、餐厨废弃物、各种垃圾等处置的监管和问题整改业务技术服务工作。各行业监管部门应对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

(12)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理论武装头脑,政治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多种方式推进学习,加强理论武装头脑。借助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党组班子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实地参观学习等多种方式手段,不断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借助学习强国、云岭先锋、领导干部在线学习系统、云岭先锋、咪咕阅读等学习平台,督促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自学,不断跟进学习新思想、新理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不断提升政治素质。每次党政班子会议及干部职工大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加大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力度,在思想上、认识上切实做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2.严守工作保密规定,认真履行保密责任

今年以来,我局将保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确立了“保密工作无小事”的思想理念,把“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加强管理、保住秘密”作为保密工作的总思路,从组织建设入手,将保密工作摆在了突出位置。根据工作需要,组建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优化完善了原有的保密工作制度,全面执行《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规范涉密文件管理,压实保密工作人员责任,确保密件文件在收发、传递、使用、保管和清退等各个环节,做到登记明确、手续清楚。并通过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切实开展好保密工作的教育与宣传。今年以来共开展保密法规学习1次,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2部,严肃保密工作纪律,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2022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和违反保密法规的现象。另外,在积极做好日常保密工作管理的同时,我局按照县保密局的要求,征订了《保密工作》《保密科学技术》等杂志刊物,作为干部职工保密知识学习培训资料,有效促进保密工作的开展。

3.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管理,健全完善法制建设各项制度。依法依规对城乡管理系统行政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着力有效地推进县城、兴街市政设施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等工作。二是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城市管理部门和云南轩浩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的作用,在重大决策前进行集体讨论,听取意见,聘请专家评审,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提高依法决策水平。2022年我局法律顾问共提出法律意见4次,其中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2次,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核1份,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件。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把规范城市管理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与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机结合,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机统一。四是修订完善行政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行为。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县综合执法局行政权责清单,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相关事项审批办理及信用系统管理,全面规范审批管理,办理时限全面提速。五是强化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制作了《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速查手册》,方便执法人员快速查阅,提升执法处置效率,同时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针对群众违反什么法律法规条款,会受到什么处罚讲得清说得明。六是强化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注重内部法治文化建设。重视3.15、12.4等主题宣传活动成效,依托单位LED屏、街天设置宣传点、公示栏宣传等方式,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成效,全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余份,制作LED宣传标语15条。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建设完善机关内部法治宣传文化墙,用漫画等方式生动阐释城市管理违规乱象处置形式,同时通过定期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加大对各类业务相关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增强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观念,一切行政行为均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具体处置。

4.严抓思想意识形态,推进工作有效落实

明确党组领导班子抓好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依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并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形成党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共通参与的工作格局,确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5.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行业领域管理

一是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结合州县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专项整治行动及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要求,强化对全县2个石油液化气企业、1个天然气企业及18家乡镇燃气换瓶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年共开展了全面的安全检查8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1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实现问题隐患整改21处,确保各类隐患问题闭环有效整改。同时通过强化宣传、高频督促等方式,实现餐饮企业燃气泄露切断报警装置安装率达100%,居民户燃气泄露切断报警装置安装率达30%的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3次,参加演练23人,开展安全培训3期,参训28人,推进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稳固发展。二是加强防汛防溺水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认真排查防汛隐患点,全年共更换窨井盖15个、更换雨水箅子155个,疏通雨水箅子155个、疏通清理排水管道1026米,整治公园广场水体景观安全隐患点4处,标树防溺水、防触电安全警示标志16块。三是加强城市照明设施安全管理。加强广场音乐喷泉、配电箱(房)、灯杆广告等的监管,对全县所有配电箱(房)内进行了密封紧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灯杆广告进行了整改,全年未发生一起触电伤亡事件。

6.筑牢国家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强边固防

一是将国家安全观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举办了一期以党政领导为中心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及一次干部职工会议学习,结合《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内容,大力开展国安宣传教育。二是强化反邪教工作成效巩固。组织党员干部及干部职工签订了不信教承诺书70份,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西畴县第一中学参观反邪教教育警示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提升邪教防范意识。三是积极协助各乡镇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治工作。协助蚌谷、莲花塘、西洒、兴街等乡镇开展违规建筑占用耕地整治工作,拆除各类违法违规建筑1.8万平方米。同时积极统筹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防止垃圾乱堆放占用耕地,切实守牢耕地红线,2022年全年共收集无害化处理城乡生活垃圾3.19万吨。四是抓好网络安全防控工作。成立了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组织人员对单位内部计算机网络设备进行逐一排查检查,规范单位网络安全使用管理,安装细化了防火墙安全策略,关闭不必要的应用和服务,利用杀毒软件和安全客户端对计算机等网络设备进行病毒查杀,开展计算机弱口令自查,做到定期修改计算机开机口令,确保无安全漏洞、无木马病毒感染。同时制定印发了《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网络安全应急预案》《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处置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完善,规范各类网络突发问题应急处置流程,提升网络应急处置能力及水平。

7.聚焦自身职能职责,推进主责主业开展

(1).树牢生态安全发展理念,城乡两污设施管理显得更加规范。围绕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持续推进整改工作,逐步规范两污设施运营管理工作,致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活垃圾方面,全年共外运处理生活垃圾2.4227万吨,做到城乡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全部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方面,全年县城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86.2万吨,兴街、鸡街两地污水处理厂已实现试运行,其中兴街污水处理厂已累计处理生活污水53.97万吨;鸡街污水处理厂已累计处理污水7.5万立方米。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保洁及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成效,逐步减少县级财政投入,为县级财政减压纾困,县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启动了西畴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护运营管理改革工作,目前已制定了《西畴县环卫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并完善了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前期程序,优化确定了县级财政补贴系数为1:1.2,群众缴费标准为36元/人·年或100元/户·年。截至目前,全县9个乡镇均已明确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服务主体,建立了垃圾收费制度、收运制度,并逐步规范县域交通主干线设置不合垃圾收集桶(箱),现已规范53处,截至2022年11月全县共实施收费村小组1686个,已收取资金421.52万元。

(2).积极作为聚焦精细化管理,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更明显。围绕创卫、创美工作目标,对照城市精细管理新要求,通过实施专项整治、规范整治,让城市更规范、更有序,提升了城市形象。一是强化市容市貌管理,严格城市行政执法。持续对“十乱”行为采取高压整治态势,继续沿用“门前五包”“街长制”“所长制”等责任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高位推动,高效落实。截至目前已规范引道占道经营商户581户,拆除乱搭乱建10处,清理乱堆乱放213处,清理乱贴乱画461处,劝离流动摊贩222户,排查施工工地4个,清理(拆除)广告牌布标287块,规范各类摊点商户325户,规范废品收购点3处,处理带泥上路、未覆盖运输车辆责任人7人。并对494起乱丢乱吐、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违法行为违规违法行为多次劝阻不配合的乱象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以罚款7.275万元。二是高效管护公共设施,规范城市环境秩序。全力提升城市管理效能,不断提升企业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已制定出台的《西畴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不断推进公共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督促企业强化市政公共服务的质量及成效,让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水平更高,城市环境更舒适,城市空间更洁净。今年以来,共修复故障路灯362盏,更换路灯配电变压器1个,县城、兴街两地3615盏路灯完好率达100%,亮灯率达95%。今年以来,对县城绿化景观开展施肥8次,修剪7次,打药灭虫5次。定期开放塘坊丫口、北回广场、木兰广场等水体喷泉景观,让喷泉景观成为市民群众休息娱乐、运动健身的打卡地。三是强化违章建筑整治,营造有序城市空间。县综合执法局联合西洒镇、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对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设施开展整治,截至目前,前期共排查了住宅小区25个219户13000余平方米,发现违章搭建26宗(户)419.4平方米,已全部依法拆除,“无违建”试点小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州级验收。整改拆除县城出入口乱搭乱建构筑物64处6000余平方米,清理(拆除)广告牌、布标180块(条);兴街高速公路出入口周边拆除违章建筑12000余平方米,拆除兴街镇区各种破旧违规广告143块。并协助县棚改指挥部,依法拆除县城区(小花园)征收房屋2户260平方米。

(3).加大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城市环境品质得到极大提升改善。结合城市变化,不断提升和改进公共设施,让市民生活环境更安全,让城市景观更靓丽,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认同感、幸福感、归属感。一是主动作为,强化问题整改。通过日常巡查排查,认真推进隐患整改,确保各类市政设施完好,发挥公共服务作用。今年以来共修补破损坑洼不平市政道路19处253平方米,更换窨井盖15个、更换雨水箅子155个,疏通雨水箅子155个、疏通清理排水管道1026米,修复交通隔离护栏1100米,种植绿化树550株,种植树池绿篱及草坪9200余平方米,安装树池小型木质栅栏2200米。二是完善设施,规范城市秩序。加快推进停车便利化工程,在县城区主次干道和部分支路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1725个、摩托车停车位1000余个,划置各类交通标识标线4万余米,安装交通隔离3600余米,方便群众有序停放车辆,规范县城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在广场、普兰路、金玉路等核心位置,设置广告张贴栏,严格管控户外小广告张贴行为,杜绝乱贴乱画行为。同时强化对前期安装的399个果皮箱巡查管护,定期更换损坏果皮箱,按时更换内胆塑料袋,方便群众投放弃物,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政设施管理股。所属单位1个,是:西畴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GK08表-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GK09表-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9,230,444.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00,444.38元,占总收入的72.5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030,000元,占总收入的27.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095,671.77元,增长61.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25,671.77元,增长17.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7,870,000元,增长4,918.75%。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创文创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等项目开展,增加了财政拨款投入;2022年度新增了县城及兴街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管理经费及垃圾清运费的项目(财政直拨专户),因此本年度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9,015,466.74元。其中:基本支出6,618,125.97元,占总支出的22.81%;项目支出22,397,340.77元,占总支出的77.1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83,763.11元,增长19.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87,302.42元,下降46.65%;项目支出增加10,571,065.53元,增长89.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创文创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等项目开展,增加了财政拨款投入,因此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18,125.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42,687.02元,占基本支出的94.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5,438.95元,占基本支出的5.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397,340.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2,397,340.7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污染防治-水体支出1,140,433元,主要用于开展污水处理托管运营维护工作。

2.农村环境保护支出5,352,821.03元,主要用于开展西畴县城及兴街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管理、生活垃圾中转清运服务工作。

3.城管执法支出35,872.20元,主要用于开展西畴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4.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西畴县城、兴街两地市政公用路灯管理养护工作。

5.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城市标线划置工作。

 6.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818,214.54元,主要用于开展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行维护、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等工作。

7.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00,444.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07%。与上年相比减少2,901,747.4元,下降12.0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住房保障金支出减少、节能环保投入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7,97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7,309.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行政、事业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493,254.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3%。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托管运营服务、西畴县城及兴街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管理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804,30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1%。主要用于县城及兴街路灯管理养护服务、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行维护、生活垃圾中转清运服务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7,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调查技术服务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000元,支出决算为33,731.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851.0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000元,支出决算为33,731.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851.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相应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和公务用车使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571.06元,增长11.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51.06元,增长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20元,增长45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迎接上级检查工作次数较上年度增加,因此公务接待费增加;因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创文创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等工作任务繁重,使用公车频繁,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度迎接上级检查工作、创文创卫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503.33元,比上年减少6,097,650.27元,下降94.7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的项目委托业务费没有做项目支出,全部并在基本支出的商品服务中列支,2022年分开列支,因此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资产总额873170.32元,其中,流动资产657182.07元,固定资产215988.25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5545.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102.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02.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102.5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3:2022年决算公开附表1-1420231016033747535.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