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1100000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发〔2019〕20号)精神,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由西畴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界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制定湿地保护规划,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开展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监测工作;承担石漠化林草植被修复任务。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西畴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申报、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8.负责林、草种子(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负责林木、草原的灾害调查、防治及灾后修复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防、防治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13.职能转变。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4.有关职责分工。与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林草管理股(防火股)、生态修复股(国有林场监督管理办公室)、规划财务股5个股(室)。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西畴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西畴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3.西畴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4.西畴县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5.西畴县林长制工作办公室
6.西畴县香坪山国有林场
7.西畴县坪寨国有林场
8.西畴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做好生态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选聘、管理生态护林员;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生态公益林补偿和管护;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和管护;石漠化综合治理;草原监测。
2.加强产业体系建设:林下资源开发;林产品加工;森林生态旅游;林业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型林场。
3.继续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资源林政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3人(含参公管理10人)。在职实有1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4人,财政差额补助4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91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6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28.6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92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28.93对比增加240.61万元,主要原因:单位资金中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928.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28.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2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805.56万元对比增加123.06万元,主要原因: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培育、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等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069.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92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7.75万元,与上年2713.04万元对比增加14.71万元,增长0.5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00.87万元,与上年92.52万元对比增加108.35万元,增长117.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及项目资金预算增加;单位资金中上级补助支出140.92万元,与上年23.37万元对比增加117.55万元,增长502.30%,主要原因是根据《西畴县财政局关于推进单位资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西财发〔2022〕7号)要求,将上年结转的上级补助资金纳入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金额71.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金额556.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金额213.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金额24.8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金额8.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金额12.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金额102.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17.3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金额200.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运行维护方面的相关支出。
10.“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金额1353.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运行维护方面的相关支出及林长制工作经费支出。
11.“213020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额0.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
12.“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金额24.3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火灾保险补助、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组建经费等支出。
13.“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金额182.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1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金额159.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584.47万元(行政基本工资62.10万元,事业基本工资52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178.61万元(行政津贴补贴81.92万元,事业津贴补贴9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22.6万元(基础绩效(行政)17.42万元,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绩效工资59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5.5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2.9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0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48万元(工伤保险6.36万元,大病医疗保险11.02万元,失业保险的补助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住房公积金15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办公费7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7万元,项目支出31.92万元。
11.会议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培训费0.6元,其中:基本支出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水费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电费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差旅费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工会经费3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其他交通费用13.26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退休费616.51万元(行政单位退休70.4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4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手续费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物业管理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劳务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生活补助(抚恤金、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万元,项目支出6.44万元。
25.委托业务费15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9.36万元。
26.抚恤金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2.4万元、纸制品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保险费0.92万元,公务用车修理费6.3万元,公务用车燃油费3.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03万元,较上年减少0.52万元,增下降3.3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3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次,共计接待296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相对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3.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3.5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用车使用频率,减少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省厅及州林业局拨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0.67万元。将2022结转结余省厅及州林业局划拨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0.67万元,投入保障退耕还林工作,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实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2.04万元。对无固定收入,生活来源主要依靠死者生前工资收入供养的死亡退休干部遗属,按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改善补助对象生活状况。
3.“华盖木故里”国家域名续费保留资金1.92万元,提升西畴县的知名度和招商引资成功率,更好的打造、宣传西畴县特色品牌,继续保留“华盖木故里”国家域名。
4.林长制工作资金5万元。全面推行林长制,其他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5.森林草原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15万元,投入森林防火配套专项经费,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火源管理,提高防火意识,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提高森林生态生态效益。
6.森林火灾保险补助资金9.36万元,通过投保森林火灾保险,有效化解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保障全县林地安全。
7.西畴县2024年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异地造林项目资金150万,确保全县工程建设占用林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障生态安全,实施异地造林项目“占一补一”。
8.义务植树经费10万元,开展全域美化提升,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绿化美化。
9.西畴县坪寨国有林场2023年度遗属生活补助资金3.9万元。对无固定收入,生活来源主要依靠死者生前工资收入供养的死亡退休干部遗属,及时足额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改善补助对象生活状况。
10.西畴县坪寨国有林场单位自有资金21万元。将上年结转结余生产经营性补助21万元,投入保障国有林场生产经营工作,实现国有林场改革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11.2019至2020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剩余资金0.1万元。及时足额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剩余资金,保障林农权益,提高群众公益林管护积极性,发挥森林生态效益。
12.麻栗坡县六河乡听曼村小组2005——2008年及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0.5万元。及时足额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剩余资金,保障林农权益,提高群众公益林管护积极性,发挥森林生态效益。
13.西畴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分局森林生态效益管护费资金2.1万元。投入森林生态效益管护费,保障森林生态效益管护有序开展。
14.2024年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资金3.15万元。
15.2024年单位专户上级补助及质保金和职工各项缴费资金107.05万元。
16.2024年西畴县香坪山珍稀树种培育中心各项保险(五险二金)及工资资金32.14万元。
17.2024年遗属生活补助资金4.96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财政当年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拨付的资金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3.项目支出预算: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殡葬改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工作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6.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7.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6.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1.19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三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相对上年减少,以上原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资产总额6248.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80.84万元,固定资产1837.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80.87万元,无形资产26.15万元,其他资产1523.6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2.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64平方米,账面原值24.6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12.0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四)其他事项说明
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本部门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本部门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本部门2024年西畴县坪寨国有林场新增资产配置台式计算机,共计金额4万元。
6.本部门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001013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031803212762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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