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0400000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4年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等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职责。
2.负责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依据国家规定的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核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并参加竣工验收。
3.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中央、省、州、县有关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4.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全县建筑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指导、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工程报建、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安装、勘察设计、工程测量、建筑装饰、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等管理和相关企业、机构及人员管理的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6.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履行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工作。
7.负责指导乡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受灾乡镇及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乡镇迁建(重建)工作;负责乡村建设风貌管控和乡村风貌设计行业管理职责。
8.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开展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
9.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10.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实施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征收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
11.职责分工。
(1)与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职责分工。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组织竣工验收后移交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管理。
(2)与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施工现场建筑原材料、半成品及实体质量监管工作;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流通领域建筑原材料的监督管理。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股、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股,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西畴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城镇建设取得新突破。投入资金1.2亿元,改造市政道路5.6公里,改建燃气等老旧管网7.1公里。人民路全线贯通,3个入城口整治成效明显。提升改造北回、木兰等8个广场,建成“口袋公园”3个,新增城市公园面积400亩,创建绿美社区6个,入选绿美城市省级试点。城乡融合步伐加快,兴街绿美集镇扎实推进,改造提升市政道路2公里,新建综合停车场、城市公园,万茂时代广场、兴街国际商贸中心等项目进展顺利。商品房销售面积10.29万平方米,增长19.2%、增速全州前列。鸡街农贸市场建成使用,改造莲花塘等集镇市政道路4.4公里,蚌谷等绿美集镇建设顺利,完成健康绿道建设7.4公里。集镇房屋外立面风貌提升改造17万平方米。6乡污水处理厂、9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稳步推进,完成污水管网建设27.3公里,县乡村垃圾收集、无害化处理率100%。科学设置和规范临时经营点,集镇管理更具温度,城管革命成效明显。
2.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方面。截至2023年12月底,累计实施48个村委会206个村小组6460栋“裸房”风貌改造提升,改造面积达232.48万平方米,完成县级计划数的15.17%,占全州总完成量的26.98%。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村方面。2023年实施兴街镇三道桥村、董马乡后坝村等2个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村,完成庭院改造39户,外立面完成改造120户,完成试点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一户一案”农房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完成饮水保障、公共卫生设施、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及村内主干道硬化等工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方面。2023年正在实施792套,通过项目的实施,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园区职工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持续开展防止返贫致贫风险筛查预警及帮扶救助工作,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107户,拨付党中央补助资金167万元。
3.建筑业健康发展。2023年计划完成建筑业产值17.55亿元,同比增长83%,建筑业产值成为拉动全县地方经济GDP增速的主要支撑指标。房地产开发项目共12个,在建项目4个,2023年已完成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1.62亿元。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专项整治共排查8个问题,完成整改事项5个。当期房地产业工资总额现价增长速度(1-4季度错季)与上年度持平。大力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在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上取得突破。2023年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完成净增90户,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11户,净增3户。
4.质量安全取得新成效。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有效管控。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督查检查。2023年,监督在建工程19个,建筑面积51.27万平方米,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100%;开展监督检查11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3份,收到整改回复33份;发现安全隐患、质量问题237个,均按要求整改完成;开展竣工验收监督项目5个,竣工验收合格率100%;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0份;召开质量安全会4次;创建州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各1个。二是城镇燃气整治深入推进。共对县域辖区内300余户餐饮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共排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89处,下达检查及整改通知89份,均已完成整改。三是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自全省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启动以来,开展了动员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初步排查等工作,共排查录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归集平台自建房59001栋,管控率100%;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15栋,整治销号15栋,销号率100%。
5.营商环境有序推进。紧盯省州改革步伐,围绕文化传承、住房保障、绿色低碳等领域,主动融入、主动服务,全面推动改革质量。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3年共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52件。着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每月主动对接或走访企业1次,建立驻企服务工作台账,对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全程跟踪服务。2023年,共收集企业各类问题40余条,意见建议清单12条;常态化加强对有关部门建筑许可指标日常跟踪问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抓好“线上线下”服务指导工作,在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减少成本、减少材料四个环节上下功夫,推动建筑许可环节营商环境争先进位。
6.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明确权责清单共56项,2023年度本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1项,办理行政许可事项63项。通过集中宣传、深入基层等方式,开展了“三月法制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企业开展各类宣传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100余份,接待各族群众3200余名。建立和完善住建领域行政应诉制度,2023年共受理信访件50件,已全部按时办结。组织开展执法检查40次,派出执法人员122人次,排查整治在建项目工地、房地产企业、物业企业等99个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4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48.0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0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61.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增加城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专项资金100.00万元、西畴县乡村振兴民房风貌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560.00万元、兴街镇智慧农贸商业中心拆迁补助专项资金577.00万元,因此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幅度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48.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48.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4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60.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增加城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专项资金100.00万元、西畴县乡村振兴民房风貌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560.00万元、兴街镇智慧农贸商业中心拆迁补助专项资金577.00万元,因此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幅度较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49.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4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43万元,与上年565.32万元对比减少25.89万元,下降4.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减少补缴以前年度职业年金23.00万元;项目支出1508.6万元,与上年2594.96万元对比增加1086.36万元,增长41.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增加城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专项资金100.00万元、西畴县乡村振兴民房风貌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560.00万元、兴街镇智慧农贸商业中心拆迁补助专项资金577.00万元,因此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幅度较大。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2.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2.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遗嘱生活补助。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8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62.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七城创建工作经费、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经费。
“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86.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129999”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440.0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赔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专项资金、西畴县公租房(廉租住房)维修及管理资金、西畴县乡村振兴民房风貌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兴街镇智慧农贸商业中心拆迁补助专项资金、园林绿化建设经费。
“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53.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房屋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县级配套补助专项资金。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4.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4年工资福利支出40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4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资本性支出149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93.60万元)。
基本工资120.1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47.35万元,事业运行基本支出72.84万元)。
津贴补贴70.1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60.82万元,事业运行基本支出9.28万元)。
奖金17.5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7.59万元,事业运行基本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89.6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0.00万元,事业运行基本支出89.6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9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7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9.81万元,事业运行基本支出14.92万元)。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
大病医疗保险的补助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万元)。
失业保险的补助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万元)。
住房公积金3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7万元)。
办公费2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
水费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0.20万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支出公务交通补贴10.20万元)。
退休费9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5万元)。
抚恤金1.3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4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1493.6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93.60万元)。
五、对下专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万元,主要采购车辆燃料费1.30万元、车辆保险费0.40万元、车辆维修费1.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0万元,较上年11.47万元减少5.47万元,下降47.6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7.50万元减少5.50万元,下降7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次,共计接待239人次。
与上年相比减少,减少原因是七城创建办公室是临时抽调部门,不是独立核算机构,上年度代七城创建办公室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5.00万元,本年度七城创建办公室预算项目未获批,因些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幅度较大。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万元,较上年3.97万元增加0.03万元,增长0.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较上年3.97万元增加0.03万元,增长0.7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相比增加,增加原因是兴街镇和蚌谷乡正在实施美丽集镇建设、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完成前期及征收土地等工作,经常到项目点督查指导,车辆维修费和燃料费相应增加,因此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3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偿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支出资金53.00万元绩效目标: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贷款资金800.00万元,用于西洒镇上果、柏林达免冲、法斗马卡、鸡街那柏4个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公厕建设、道路硬化、供水、道路照明;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贷款资金200.00万元,用于兴街长阳箐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现所有项目已竣工验收完毕,每年须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按借款协议2024年偿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支出资金53.00万元。
(二)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县级补助资金53.60万元绩效目标:农村危房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指南(试行)2018》相关要求进行改造后,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基本要求,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体住有所居的问题,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建设得到加强,促进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使农村展现了新面貌,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危房改造,消除农村危旧房安全隐患,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确保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危房改造农户满意度指标达到90%以上。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由财政局划拨到住建局,在由住建局划拨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照程序兑现到贷款农户账户。
(三)七城创建工作经费10.00万元绩效目标:根据关于印发《文山州“七城创建”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行动组[2021]3号)和关于印发《西畴县“七城创建”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西行动组[2021]3号),在全县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美丽县城等7项创建(简称“七城创建”)工作。为加快推进西畴县“七城创建”战役工作,确保按期实现创建目标,成立西畴县“七城创建”战役8个工作专班开展工作。通过七城创建实施,达到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保护城市生态、增强文明意识,打造环境优美、生态良好、居民健康、文明和谐的新西畴,让西畴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四)西畴县公租房(廉租住房)维修及管理资金100.00万元绩效目标:公租房(廉租住房)已建成,按属地管理2015年已把建成的公租房(廉租住房)移交给各乡(镇)管理,租金收入由乡(镇)收取直接上缴县财政,按规定每年县级财政从收取的租金收入中,计提部分资金用于公租房(廉租住房)维修及管理,保障全县公租房管理使用,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改善,公租房(廉租住房)维修及管理资金划拨到各乡镇。
(五)园林绿化建设经费50.00万元绩效目标: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各类城市创建考核验收指标体系要求,用三年时间(2022年至2024年),全面实施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双拥模范县、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云南省美丽县城等“七城创建”攻坚战。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后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达到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保护城市生态、增强文明意识,打造环境优美、生态良好、居民健康、文明和谐的新西畴,让西畴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居民满意度达到98%。
(六)西畴县乡村振兴民房风貌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560.00万元绩效目标: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指示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提升城乡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改善广大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扎实开展民族地区城乡民房风貌提升改造和功能提升项目试点工作。通过完成改造,在民族地区建成一批 “结构安全、分区合理、功能完善、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特色突出”的宜居农房,引领农房风貌建设的合理化、现代化,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7)兴街镇智慧农贸商业中拆迁补助专项资金577.00万元绩效目标:拆除老菜市场、老政府、税务大楼建筑物8585平方米、设置安全防护网750平方米、清运建筑物废土渣5900平方米,拆除6户自建房,加快兴街镇智慧农贸商业中心建设,满足人民日常生活需要,提升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34万元,包括:办公费6.54万元、水费0.80万元、电费0.8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工会经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0万元。与上年34.56万元对比减少2.22万元,下降6.42%。原因是本年度减少行政人员1人,减少其他交通费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5447.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3.41万元,固定资产45.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8811.56万元,无形资产314.84万元,其他资产5812.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71.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4368.15万元,保障性住房增加5812.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2.8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划转资产2项,账面原值53.44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因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未做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未做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按政府会计制度核算要求,把以前年度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纳入会计核算,并补提折旧,增加保障性住房原值9910.17万元,累计折旧4098.17万元,净值5812万元。
8.由于机构改革,把人民防空职能职责划转到县发展和改革局,相应将人防股使用防空警报器和人防125W短波全数字化电台共2项资产划转到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原值53.44万元。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24年预算公开表册20240318102152553.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0400111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