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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2701000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包括根据行政审批改革上级下放县级承接的登记注册事项)。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承担辖区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推进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查处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执法工作。办理上级指定交办督办的案件和有关执法机关转办协办案件;负责本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据职责核实报告质量事故,组织或者参与相应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9.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承担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5.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6.负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按职能开展工作。

17.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3年,州级下达西畴县2023年度市场主体倍增任务总量20758户,净增7637户,其中企业净增911户,个体工商户净增6726户。全县实有市场主体18038户,净增4917户,任务完成率64.38%;企业净增179户,任务完成率19.65%;个体工商户净增4744户,任务完成率70.53%。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总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签订各类责任书、承诺书946份,组织“食安督”APP、乡级食安办系统运用等内容培训5次,发布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提醒函9期,并对各乡镇落实工作的情况开展实地督查。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联动合力,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全县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2)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一是通过西畴政务网、微信平台发布食品安全常识及食品安全预警,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药品科技宣传活动周”等节点契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野生菌”中毒防控、商标、专利等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发布各类食品安全预警通告11期,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6个(次),印发各类食品药品宣传资料60000余册,张贴宣传画册2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400余人次。二是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在“食安云南”APP上完成食品安全知识相关考试。组织“两个责任”业务培训12场次500余人次,组织药品从业人员培训2期123人次、参加“第十二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100余人次。

(3)强化抽检监测,排查风险隐患。一是强化监督抽检,严守质量安全。年内完成食品安全抽检1674批次,其中42批次样品不合格,已全部进行核查处置,共立案调查27批次;完成155个果蔬农产品、25个畜禽产品例行(定量)检测;完成103个果蔬农产品监督抽查(定量)检测;完成快速检测21期517个样品,活饮用水检测122个;完成药品省抽专项抽样送检任务11个批次,医疗器械4个批次,化妆品4个批次,2023年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抽样送检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抓实“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的监测上报。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22例(其中新的一般报告108例,严重报告3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17例(其中严重报告1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26例(其中严重报告2例)。

(4)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兽药、饲料市场监管及质量监督检查,2023年开展专项检查179次,巡回检查兽药门市、饲料门市共15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及车辆93人36车次。保障渔业养殖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及车辆46人14车次,检查水产养殖场42家次,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7份。二是严格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环节监管。2023年,西畴县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户360余家,检查发现问题570余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全面推行企业自查制度和日常巡查监管制度,检查发现生产企业隐患32条,督促整改完成32条;发现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1689条,督促整改完成1689条。扎实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签订《西畴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112份,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107个,覆盖率95.5%,“六T”达标中小学学校食堂108个,达标率96.4%。全面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报告制度、现场检查制度和登记管理制度,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210余份。严把重大食品安全保障关,在两会、女子太阳节、中高考、自行车文化节等活动中,组织食品安全保障40余次。突出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的监督抽查、市场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及车辆1368人248车次,检查市场96个(次),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1768户(次),查办各类食品案件38件,其中已结案30件,8件正在办理中,罚没款7.86万元。三是药品安全监管质效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开展药品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受理、检查、审批等各环节工作衔接,保障“两品一械”经营的合规性和产品质量安全。年内新办药品经营许可5户,换证(延续)5户,变更32户;新办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6户,换证(延续)2户,变更19户;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20户。开展“防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检查”“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药剑2023联合行动”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问题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年内各项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03人(次),检查医疗机构36家(次),村卫生室28家(次),药品经营企业221家(次),通过美团等第三方平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平台2个,药品经营企业11家。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排查,强化现场检查的实效性和震慑性,对屡教不改、屡罚屡犯的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依法公开案件处罚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年内对药品经营单位开展飞行检查率达21.5%,查办“两品一械”案件26件,罚没款10.71万元。四是建立完善跨部门风险会商制度。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情况通报、联合行动,年内开展风险会商2次,开展多部门协同联动检查11次。认真落实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加强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证据转换、检验认定、联合督办等工作,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年内申请州级给予假药认定2次,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假药案1件,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西地那非片1件)。五是工业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强化监督检查抽查,有效防范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针对燃气具、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化肥、钢筋、烟花爆竹以及危化品等消费者重点关注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累计检查重点工业产品销售企业55户;围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油站、水泥生产企业、电器及附件批发商、农资市场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消防产品抽检2批次,2批次不合格(已立案查处),开展成品油抽检2批次,均为合格。六是特种设备安全治理进一步深化。对大型超市、游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出动执法人员235人次,检查特种设备450户次,检查特种设备614台,下达监察指令书4份,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书94份。

(5)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政策。二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告知承诺制。三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明确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四是不断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对未开业企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企业,除需提交常规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委托书、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定、营业执照正副本外,只需提交一份简易注销承诺书,即可省去清算环节,将注销申请网上公示时间压减至20天,网上公告期满后实现当场办结。2023年我县共办理企业注销65件,其中简易注销36件,占企业注销总量的55.38%。五是严格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提供便利登记业务。未出现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相关情况。六是大力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加大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帮扶力度,全面排查辖区内失信主体名单,引导开展信用修复,不断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水平,提高守法诚信经营主体获得感。

(6)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重点场所、重要行业、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2023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查办食品、药品、化妆品、产品质量等违法案件62件,已办结62件,罚没金额19.97万元,移送公安案件2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和信用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管股、产品质量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股;设9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为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分别是: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洒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兴街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蚌谷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莲花塘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马街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柏林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斗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董马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鸡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西畴县药品评价中心

       3.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西畴县药品评价中心

       3.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

纳入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0人,退休5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附表08表“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附表09表“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933069.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3069.65元,占总收入的99.8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000元,占总收入的0.1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03595.89元,增长17.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83595.89元,增长18.2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80000元,下降8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创文经费、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24749.65元。其中:基本支出9304342.55元,占总支出的85.17%;项目支出1620407.1元,占总支出的14.8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19827.29元,增长14.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1875.79元,增长2.9%;项目支出增加1157951.5元,增长250.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物支出、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用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04342.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49739.19元,占基本支出的91.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4603.36元,占基本支出的8.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040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20407.1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督检查、证照办理等工作支出;二是质量安全监管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辖区内质量强县工作支出;三是食品安全监管227200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抽检、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支出;四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65534.5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抽验及专项整治工作、“两烟”市场秩序维护、执法人员被装购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支出;五是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支出;六是死亡抚恤1158272.6元,主要用于遗嘱生活补助、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13069.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上年相比增加1683595.89元,增长18.2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增加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07248.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2%。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425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7%。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抚恤金的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5528.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6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元,决算为161773.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元,决算为158006.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67%,完成年初预算的65.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37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3%,完成年初预算的18.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6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773.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元,决算为158006.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37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车辆管理,车辆发生故障次数减少;二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78.59元,增长9.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66.59元,增长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88元,下降19.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部分未清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日常业务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业务指导、检查、调研、学习交流往来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603.36元,比上年减少56786.26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费、维修(护)费、“三公”经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8192907.53元,其中,流动资产504848.19元,固定资产6354640.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33418.63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7004.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7738.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13386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923.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7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193.9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193.9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193.9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22112617090.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