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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0401000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等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职责。

2.负责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依据国家规定的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核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并参加竣工验收。

3.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中央、省、州、县有关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4.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全县建筑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指导、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工程报建、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安装、勘察设计、工程测量、建筑装饰、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等管理和相关企业、机构及人员管理的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6.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履行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工作。

7.负责指导乡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受灾乡镇及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乡镇迁建(重建)工作;负责乡村建设风貌管控和乡村风貌设计行业管理职责。

8.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开展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

9.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10.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实施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征收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

11.职责分工。

(1)与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职责分工。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组织竣工验收后移交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管理。

(2)与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施工现场建筑原材料、半成品及实体质量监管工作;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流通领域建筑原材料的监督管理。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城镇建设取得新突破。投入资金1.2亿元,改造市政道路5.6公里,改建燃气等老旧管网7.1公里。人民路全线贯通,3个入城口整治成效明显。提升改造北回、木兰等8个广场,建成“口袋公园”3个,新增城市公园面积400亩,创建绿美社区6个,入选绿美城市省级试点。城乡融合步伐加快,兴街绿美集镇扎实推进,改造提升市政道路2公里,新建综合停车场、城市公园,万茂时代广场、兴街国际商贸中心等项目进展顺利。商品房销售面积10.29万平方米,增长19.2%、增速全州前列。鸡街农贸市场建成使用,改造莲花塘等集镇市政道路4.4公里,蚌谷等绿美集镇建设顺利,完成健康绿道建设7.4公里。集镇房屋外立面风貌提升改造17万平方米。6乡污水处理厂、9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稳步推进,完成污水管网建设27.3公里,县乡村垃圾收集、无害化处理率100%。科学设置和规范临时经营点,集镇管理更具温度,城管革命成效明显。

2.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方面。截至2023年12月底,累计实施48个村委会206个村小组6460栋“裸房”风貌改造提升,改造面积达232.48万平方米,完成县级计划数的15.17%,占全州总完成量的26.98%。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村方面。2023年实施兴街镇三道桥村、董马乡后坝村等2个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村,完成庭院改造39户,外立面完成改造120户,完成试点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一户一案”农房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完成饮水保障、公共卫生设施、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及村内主干道硬化等工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方面。2023年正在实施792套,通过项目的实施,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园区职工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持续开展防止返贫致贫风险筛查预警及帮扶救助工作,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107户,拨付中央补助资金167万元。

3.建筑业健康发展。2023年计划完成建筑业产值17.55亿元,同比增长83%,建筑业产值成为拉动全县地方经济GDP增速的主要支撑指标。房地产开发项目共12个,在建项目4个,2023年已完成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1.62亿元。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专项整治共排查8个问题,完成整改事项5个。当期房地产业工资总额现价增长速度(1-4季度错季)与上年度持平。大力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在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上取得突破。2023年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完成净增90户,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11户,净增3户。

4.质量安全取得新成效。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有效管控。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督查检查。2023年,监督在建工程19个,建筑面积51.27万平方米,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100%;开展监督检查11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3份,收到整改回复33份;发现安全隐患、质量问题237个,均按要求整改完成;开展竣工验收监督项目5个,竣工验收合格率100%;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0份;召开质量安全会4次;创建州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各1个。二是城镇燃气整治深入推进。共对县域辖区内300余户餐饮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共排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89处,下达检查及整改通知89份,均已完成整改。三是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自全省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启动以来,开展了动员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初步排查等工作,共排查录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归集平台自建房59001栋,管控率100%;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15栋,整治销号15栋,销号率100%。

5.营商环境有序推进。紧盯省州改革步伐,围绕文化传承、住房保障、绿色低碳等领域,主动融入、主动服务,全面推动改革质量。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3年共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52件。着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每月主动对接或走访企业1次,建立驻企服务工作台账,对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全程跟踪服务。2023年,共收集企业各类问题40余条,意见建议清单12条;常态化加强对有关部门建筑许可指标日常跟踪问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抓好“线上线下”服务指导工作,在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减少成本、减少材料四个环节上下功夫,推动建筑许可环节营商环境争先进位。

6.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明确权责清单共56项,2023年度本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1项,办理行政许可事项63项。通过集中宣传、深入基层等方式,开展了“三月法制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企业开展各类宣传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100余份,接待各族群众3200余名。建立和完善住建领域行政应诉制度,2023年共受理信访件50件,已全部按时办结。组织开展执法检查40次,派出执法人员122人次,排查整治在建项目工地、房地产企业、物业企业等99个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股、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4,225,646.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197,770.78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875.99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8,183,043.23元,下降47.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401,348.14元,下降45.87%;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3,781,695.09元,下降99.27%。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西财预〔2022〕401号202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1,000,000元、西财预〔2020〕265号西畴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资金11,600,900元、西财建〔2020〕105号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中央资金县城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20,6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0,715,506.66元。其中:基本支出4,277,573.17元,占总支出的6.05%;项目支出66,437,933.49元,占总支出的93.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5,216,461.30元,下降47.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3,739.51元,增长5.52%;项目支出减少65,440,200.81元,下降49.6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西财预〔2022〕401号202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1,000,000.00元、西财预〔2020〕265号西畴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资金11,609,000.00元、西财建〔2020〕105号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中央资金县城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20,650,000.00元、文财综〔2022〕29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金10,920,000.00元。因此导致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77,573.17元,比上年增加223,739.51元,增长5.52%,原因是缴纳上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28,917.69元,占基本支出的94.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8,655.48元,占基本支出的5.81%。人均使用公用经费3,66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437,933.49元。比上年减少65,440,200.81元,下降49.62%,原因是减少西财预〔2022〕401号202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1,000,000.00元、西财预〔2020〕265号西畴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资金11,609,000元、西财建〔2020〕105号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中央资金县城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20,650,000.00元、文财综〔2022〕29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金10,92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60499”科目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西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基础设施;“2080801”科目支出239,829.3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2110399”科目支出520,708.30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进场道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2129999”科目支出50,706,176.74元,主要用于兴街镇智慧农贸商业中拆迁补助、西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西畴县临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项目、美丽县城建设项目、鸡街乡污水处理收集及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和兴街镇河对门至出口贸易加工区绿美街道建设等项目;“2210105”科目支出2,9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和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2120199”科目支出2,592,716.95元,主要用于西畴县鸡街乡市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和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支出;“2120399”科目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西畴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2290402”科目支出4,580,000.00元,主要用于西畴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和202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2140602”科目支出1,898,502.20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路灯)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096,272.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7%。与上年相比减少27,255,097.94元,下降29.20%,主要原因是减少西财建〔2020〕105号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中央资金县城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20,650,000.00元、文财综〔2022〕29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金10,92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西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9,356.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和遗嘱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7,16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20,70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场道路建设征地补偿;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7,553,812.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8%。主要用于兴街镇智慧农贸商业中拆迁补助、西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西畴县临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项目、美丽县城建设项目、鸡街乡污水处理收集及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和兴街镇河对门至出口贸易加工区绿美街道建设等项目;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898,50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路灯)项目;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167,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和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700.00元,决算为45,7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700.00元,决算为44,7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89%,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9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1%,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700.00元,支出决算为45,7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700.00元,决算为44,7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9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按照有关规定降低接待标准及减压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741.00元,增长1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776.00元,增长11.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65.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住建局开展正常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住建局到西畴开展重点工作综合调研、西南林业大学城市设计院到西畴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创建进行指导正常工作,共接待2批次14人次,发生接待支出965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421.80元,比上年减少118,554.20元,下降36.15%,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人员减少2人,相应减少公车补贴;二是年初预算的公用经费未给予清算,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住建局开展正常公务费支出及公务员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54,470,871.72元,其中,流动资产4,634,078.95元,固定资产452,791.0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88,115,617.51元,无形资产3,148,404.82元(净值),其他资产58,119,979.3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708,975.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0,051.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28,5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6.一般公用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017091153500.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