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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76601000

西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

2.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3.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制度加强管理。

4.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组织实施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7.落实医疗保障行业扶贫政策,推进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8.职能转变。西畴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州级统一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医疗保障领域落地落实。

(2)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模范机关”“清廉医保”建设,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查“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深入开展医保行风建设,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力度,着力打造医保特色廉洁文化。

(3)强化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制度落地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稳妥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良好舆论环境。

(4)实施“规范年”行动。巩固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正视差距找问题、靶向施策走向前”检视反思活动为切入点,查找破解制约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思想之困、观念之困、作风之困、能力之困,推动践行“文山之干”。加强医保规范建设,组织开展“强党建、提能力、严监管、优服务”四个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医疗保障工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高效化服务。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压实抗牢管党治党责任;完善办文办会、督查督办、调查研究、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素质,提高单位运转效能;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联合执法,畅通社会力量参与基金监管渠道,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第三方力量持续加大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查处和曝光力度,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依法规范开展基金监管;健全内控制度、简化经办流程、推行“综合柜员制”,形成统一、规范、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2.全力服务中心大局

(1)强化医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发挥医保稳预期、促经济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国家、省基本医保筹资标准、规范职工医保费率、基本医保待遇调整等政策,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统筹做好基金安全、企业减负、助力发展的平衡衔接和有机统一。

(2)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落实规范统一的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困难人群资助参保和分类救助,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提升大病保险保障能力。认真办理省政府救助平台办件,管好用好医疗救助资金,最大化发挥资金效益。继续开展定期监测,确保脱贫人口等帮扶对象应保尽保,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3.落实“五个专项行动”补短板强弱项

(1)巩固全民参保。开展全民参保攻坚专项行动,巩固现有参保成果,继续推进参保扩面,确保应参尽参,杜绝重复参保,提升参保质量。加强与税务、公安、民政、教育、卫健、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信息共享。聚焦非公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高校特别是职业学校和民办高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精准施策、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参保工作。

(2)巩固州级统筹。落实巩固提高统筹层次专项行动,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州级统筹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规模和群众就医费用保障需求,配合州级优化调整待遇标准和政策,公平惠及参保群众。

(3)规范基金监管。落实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专项行动,继续做好医保基金使用“负面清单”更新运用,探索监管检查成果复用举措,推进监管前移。聚焦基金监管制度规范、行政监管规范、日常检查流程规范等,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认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运用好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纪委、公安、卫健、财政、税务、市监等部门对接联动,健全信息共享、协同执法、联防联动、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等工作机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基金监管业务培训和案卷评查,提升医保执法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第三方监管力量,加强医保基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

(4)加强口腔医疗服务耗材价格治理。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治理专项行动,聚焦耗材降价、服务项目调整和价格调控、强化行业管理3项重点,组织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切实解决口腔种植耗材价格虚高、收费不规范、价格不透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经办服务规范提升。落实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着力规范参保缴费、待遇核定、审核稽核、结算清算、基金拨付、定点协议管理、内部控制等流程,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能力、优化服务,让群众办事报销更简单舒心、两定机构结算更明白快捷、医保基金管理更清晰明确。

4.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

(1)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优化中医诊疗服务价格,建立DIP中医特色病种目录,支持中医中药发展,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2)强化基金运行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强化风险预警。进一步压紧压实医保行政监管责任、经办日常审核检查责任,推动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共同守好守牢基金安全底线。积极协同税务部门做好财政供养单位欠缴职工医保费清理工作。

(3)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参加国家、跨省联盟、州(市)联盟、带量价格联动等集采,不断扩大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集采覆盖面。认真做好脊柱类耗材、种植牙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持续开展挂网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动态调整。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带码招标、带码交易、带码结算”。

(4)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日常管理,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5)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好2022年版国家药品目录落地,做好医保目录内药品监测。推进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医保结算。完善DIP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措施,探索DIP支付与打包支付的深度融合,健全工作机制,优化经办服务管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强化DIP运行监测,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国家试点改革工作质量。

(6)常态化规范化执行预决算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准确做好决算的编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5.夯实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基础

(1)全面贯彻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认真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促进职工和居民医保基本制度和待遇保障政策的进一步规范统一。

(2)有序衔接多层次医疗保障。促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鼓励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机制。执行支持和规范“惠民保”等商业医疗保险发展有关措施,进一步明确商业医疗保险保障定位以及与基本医保的边界,引导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有序衔接、差异化发展。

(3)巩固拓展“两病”用药保障机制。全面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高效精准保障,稳步提升保障水平。

(4)严格执行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落实生育津贴支付政策,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5)加强医疗保障内控管理。组织实施“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中期评估。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开展医保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和医保基金运行评价,推进医保基金风险预警分析。开展医保基金内部审计,做好医保形势分析工作,持续提升医保基金运行分析水平和绩效评价质量。

6.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1)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配合实施云南省医保信息平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力支持数据共享应用专区建设,确保医保数据安全,提高数据应用效能。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的统计调查制度,提升基金运行监测和分析能力,推进精细化管理。精准发现问题、精准跟踪问效、精准落实政策。落实编码标准维护及应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医保标准编码在定点医药机构全流程应用,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拓展医保移动支付、电子处方流转、医疗电子票据、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应用。

(2)优化经办服务。配合税务部门实施统一社会保险费用征收模式改革。推行“综合柜员制”改革,实行统一的经办模式,实现每个服务窗口都能受理所有对外业务。推进医保经办服务向银行、基层、医药机构延伸拓展,有序下放服务事项,推动医保服务向基层下沉,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高效便捷医保服务。落实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医保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超过70%。持续做好高频医保事项“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积极探索“免申即办”。继续做好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线上清分模式和门诊特慢病待遇异地认定“跨省通办”工作。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结算、清算等工作。

(3)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一步扩大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慢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稳步提高省内和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积极争取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线上服务国家试点,年内实现省内就医个人垫付医疗费用线上报销。落实《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4)加大医保宣传和信息工作。继续开展医保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五进”专题宣传活动,扩大医保政策和医保经办服务知晓率。改进政务信息工作,加大报送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合做好有关年鉴编纂工作。

   7.其它工作

(1)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每年研究保密工作不少于2次,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强化网络安全防范,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和涉密人员管理。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每季度对单位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测。

(2)落实双拥医疗保障政策。一是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对符合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退役军人及家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接,按有关政策减免参保费。二是做好退役士兵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对退役士兵到地方工作参加职工医保的,按政策规定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三是做好退役士兵补缴职工医保工作。四是做好医保报销工作。对退役士兵及其家属参保就医的,按城乡居民医保或是职工医保政策及时给予报销医保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保综合股。1个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西畴县医疗保障局

纳入西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070362.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0362.2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50845.45元,增长32.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0845.45元,增长32.3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收入合计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增加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071248.27元。其中:基本支出2653977.99元,占总支出的86.41%;项目支出417270.28元,占总支出的13.5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51717.45元,增长32.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34438.97元,增长25.21%;项目支出增加217278.48元,增长108.6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合计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增加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3977.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11150.25元,占基本支出的94.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2827.74元,占基本支出的5.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7270.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西财预〔2023〕62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资金支出11196.28元;西财社〔2023〕64号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40607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0362.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相比增加750845.45元,增长32.37%,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增加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82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43912.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资的发放;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的支出;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6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18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185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18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643.00元,下降80.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43.00元,下降80.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相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941.74元,比上年减少74377.64元,下降34.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等相关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畴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94,981.92元,其中,流动资产98,951.75元,固定资产183,647.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382.2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570.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841.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45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西畴县医疗保障局20241022092351692(1).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76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