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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1100801000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对林业和草原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开展石漠化防治工作。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涉林草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负责林业和草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完成州林草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

1.发挥“头雁效应”,做实做深林长制度。制定印发了《西畴县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完成了州对县年度林长制考评自查自评及县级林长制考核评价工作。通过分发张贴宣传手册、悬挂标语、召开群众会议、开展群众志愿服务活动、制度上墙、编报信息等方式加大林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完成各类信息报送100余篇。

2.注重绿色治理,扎实开展国土绿化美化。认真贯彻科学绿化要求,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完成人工造林1.5838万亩(双重工程1.35万亩、迹地更新0.1176万亩、异地造林0.1162万亩),占任务数1.5662万亩101.12%;完成森林抚育1万亩,任务完成率100%。

3.坚持因地制宜,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印发了《西畴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各乡(镇、林场)具体产业、具体目标、具体措施和年度计划。完成新植油茶0.3万亩、澳洲坚果1.1万亩,实施油茶提质增效0.5万亩、八角提质增效1万亩、组织群众以耕代抚完成核桃提质增效3万亩,发展林下种植0.1968万亩(连翘0.1188万亩、丹参0.008万亩、香砂0.05万亩、黄精0.02万亩),建成林下养殖示范基地1个,规范专业合作社7个。

4.筑牢生态屏障,着力强化林草资源管护。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外业核实、省级公益林优化和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完成4958.03公顷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上报;对国家林草局下发的2个点位已及时核查反馈并查处。贯彻落实《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对全县2236株古茶树开展了原地保护,“科技普洱·坪寨古茶”在第十四届国际名茶评比中摘获黑茶类银奖,跻身世界名茶之列;开展湿地保护法宣传,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湿地保护率达100%。

5.坚持依法依规,严抓林草湿资源监管执法。2023年,全县共受理涉林案件65件,已查处整改63件(其中不予立案1件),正在办理2件,查处整改率96.9%,其中受理行政案件59件,查处整改到位57件,查处整改到位率96. 6%;受理涉林刑事案件案件6件,查处整改到位6件,查处整改到位率100%。

 6.优化服务效能,扎实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办理并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建设项目12个,涉及林地222.9564公顷,主要服务于以高速公路建设为主的重点项目,共审批高速路建设项目5个。

7.用好生态优势,推进林草资源开发利用。印发了《西畴县林草资源开发利用专班工作方案》,完成全县林草资源资产摸底调查工作。

8.树牢底线意识,坚决守住兜牢安全底线。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将上级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2023年,接到卫星热点5个,县级组建1支5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乡镇、林场组建半专业扑火队伍11支493人;组织召开防灭火会议223次、群众宣传培训会2473次,开展防火知识培训960课时,发放森林防火通知书(宣传日历)9万份、宣传单11万份。

9.强化监管宣传,夯实基础体系支撑。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与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对各种资金和项目实施及时进行提供保障,并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各种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积极筹措资金,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等措施积极推动资金清算工作,将未清算资金全部纳入清算计划,分批分期支付清算,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兑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林草管理股(防火股)、生态修复股(国有林场监督管理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57304602.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304602.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87397.10元,增长8.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87475.63元,增长8.5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78.53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57304602.98元。其中:基本支出8306736.25元,占总支出的14.50%;项目支出48997866.73元,占总支出的85.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87475.63元,增长8.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70633.66元,增长55.67%;项目支出增加1516841.97元,增长3.1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06736.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98395.86元,占基本支出的96.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8340.39元,占基本支出的3.71%。人均使用公用经费人均5506.0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997866.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节能环保支出6719062.00元,主要用于自然生态支出6258662.00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26000.00元;退耕还林补助支出334400.00元;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100000.00元。农林水支出41792925.93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支出371703.00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525432.00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6215347.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0813081.50元;林业贷款贴息12000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388783.43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0469049.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291953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878.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支出485878.8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04602.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487475.63元,增长8.5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西畴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和西畴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两个直属事业单位并入林草局机关统一核算增加基本支出;二是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418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纳、抚恤费及其他社会和保障就业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5374.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7190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3%。主要用于自然生态支出6258662.00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26000.00元;退耕还林补助支出334400.00元;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10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813235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9%。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支出371703.00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525432.00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6215347.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0813081.50元;林业贷款贴息12000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388783.43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0469049.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291953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36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缴存局机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000.00元,决算为119324.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08282.6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75%,完成年初预算的9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104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5%,完成年初预算的92.0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324.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08282.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10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减少支出;二是2023年接待任务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5483.00元,下降1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670.00元,下降1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187.00元,下降495.2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减少支出;二是2023年接待任务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上级单位到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相关工作检查、督查、业务指导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造林绿化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340.39元,比上年增加9654.97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加上燃油价格上涨,公务活动增加,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报刊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燃油费、过桥过路费、洗车费等日常工作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24772425.07元,其中,流动资产20228126.10元,固定资产3971953.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10845.62元,无形资产2615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3270.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5023.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282.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282.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如下:(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良好,全部完成既定目标;(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良好,全部完成整体目标;(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得分97分,总体评价为优;(四)部门绩效自评完成全部预定目标,无偏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决算公开表20241025113246935.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11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