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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山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牌机动车登记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交通事故应急应对能力,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文山州无牌机动车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本《通告》所指机动车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 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 业的轮式车辆。具体包括(小型汽车、专用汽车、电瓶车、三轮 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四轮农用运输车、拖拉机、 农耕机等)。

2、在相关部门编码登记管理以前上道路行驶的无牌机动车 辆一律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处罚。

3、还未对本人所有的无牌机动车按规定进行登记的,请于 2024年2月29日前到当地村委会进行登记。

4、未按在规定时限内对持有的无牌机动车进行登记的,公 安交警部门及相关部门后期将不再纳入编码登记管理、不再纳入 保险保障、不再允许在限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行驶。

5、未按规定时限登记的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 一旦查获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 行强制收缴报废。

6、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文山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