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2023年第一季度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状况报告
一、监测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监测〔2021〕99号)和《“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环办监测函〔2022〕30号)及《2022年文山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文环发〔2022〕36号)要求,2023年第一季度,我局依据西畴县委党校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房,对西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一)监测点位。西畴县委党校楼顶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
(二)监测项目。监测项目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共6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 -2012 )二级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西畴县委党校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监测结果显示,西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达到《环境空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有效天数为90天。优良天数90天。其中优61天,良29天,轻度污染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平均浓度21ug/m3。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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