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公安局2024年9月涉旅典型案件公示情况
编号: 0784462024083102
违法行为人姓名:夏美桂,性别:女,现住址或者单位地址:西畴县西酒镇和谐路35号。
现查明2024年8月30日22时21分许,西畴公安局西洒派出所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统一行动中,发现西畴县西洒镇君悦宾馆内存在消防通道内将电动车推至店内进行充电,未按要求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已安装应急照明灯具存在已损坏未及时修理的情况,知晓情况后,西酒派出所立即对违反消防规定的西畴县西酒镇君悦宾馆进行当场处罚,以上事实有执法视频、当事人陈述、安全检查记录表(存根)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项、《消防检查监督规定》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处罚。
执行方式:当场训诫
被处罚人持本决定书在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西畴县公安局西洒派出所
二O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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