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7)
案件名称 | 西畴县西洒镇顺意五金交电经营部销售不合格消防应急标志灯案 |
行政相对人 | 刘涛 |
处罚文书号 | 西市监处罚〔2023〕43号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违法事实成立。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之规定。 |
立案时间 | 2023年07月14日 |
结案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 |
处罚结果 | 结合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过罚相当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从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上述两项合计金额:壹仟壹佰元整(¥:1100.00元) |
处罚部门 |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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