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府信息公开

2023年度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6)

发布时间:2023-10-20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案件名称

西畴县蚌谷乡润灵药店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案

行政相对人

邓光润

处罚文书号

西市监处罚〔2023〕61号

处罚事由

当事人出售药品未开具药品销售凭证的违法事实成立。

处罚依据

当事人销售药品未开具药品销售凭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之规定。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立案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结案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处罚结果

结合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

警告。

处罚部门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