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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23年度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4)

发布时间:2023-11-28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案件名称

西畴县鸡街乡小分干菜店经营过期食品行政处罚案

行政相对人

蔡仕芬

处罚文书号

西市监处罚〔2023〕57号

处罚事由

当事人经营过期食品的事实成立。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五)项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立案时间

2023年09月12日

结案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处罚结果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扣押的桂皮1包、八角粉10包、纯八角粉2包、嫩肉粉10瓶;

2、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部门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