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社会救助>详细内容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畴县公安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骗取失业保险基金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6-26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人社部、公安部工作部署,自2023年4月至12月,我县人社局、公安局将联合对劳务派遣单位骗取稳岗返还资金的违法行为;企业虚构劳动关系短期参保后断保,骗取失业补助金的违法犯罪行为;参保个人隐瞒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被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况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业,开展打击骗取失业保险基金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和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有上述行为的企业及个人,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主动到西畴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善违规领取社保待遇的退费手续。对拒不退还的,将移交县公安局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有公职人员违反本规定,县人社局将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对丧失失业保险领取资格人员(如去世、兵役、判刑等情形),其家属要在7日内向西畴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西畴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有效后,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等项费用的手续,同时终止其失业保险关系。

希望广大干部群众相互告知、相互监督、自觉守法。对知晓上述违法行为的,欢迎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876-7625397

县公安局0876-7629917

退回失业保险咨询电话:0876-7625397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畴县公安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