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西畴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至4月2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自行到西畴县环境保护局提出意见或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西畴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876-3032252
西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西畴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文山州安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你公司委托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的《西畴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集体审批,现审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畴县兴街镇干海子村,占地面积16239m2(约24.38亩),总建筑、构筑物面积11200m2。主要办理驾驶员考试业务(C1、C2、C5三种车型考试),建设内容分为四大部分,其中:综合业务用房、检测线业务用房及附属用房2600m2;机动车查验、科目二考试场地4000m2;摩托车科目二、三考试场地600m2;汽车、摩托车检测线4000m2(含外检、安检、环检车间);以及配套建设水、电管线、消防、绿化等设施。
二、《报告表》的编制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技术导则的要求,评价结论观点明确,客观可信,提出的对策措施合理、有效。
三、建设期间须对《报告表》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技术评审意见及建议逐一进行落实,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四、同意该项目建设。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西畴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内容,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向我局重新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五、项目在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或采取防尘布铺盖。
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禁止在晚上10时至次日清晨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选择低噪声的工艺和施工方法,对产噪较大的机械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按照当地住建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施工单位进行合理清运处置,不可以与生活垃圾一起堆放、倾倒。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4、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汽车尾气通过大气的自然扩散、稀释和项目区内绿色植物的吸收,不会改变项目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对环境的影响不大;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屋顶排放。
5、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同其它生活污水及场地清洁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提供给周边农户用作农作物施肥,不外排;待S210省道市政污水管网及兴街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同其它生活污水及场地清洁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兴街镇污水处理厂。
6、选择低噪声设备,在生产设备运转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考试车辆行驶及车辆检测过程产生的噪声、人群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检测设备噪声通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围墙阻隔、绿化吸收、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7、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禁止乱扔乱放,做到日产日清;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定期进行清掏处置;食堂泔水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处置。
西畴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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