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及设置告知书
全县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近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脱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极大损失,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在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为落实“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要求,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文山州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设置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全面自查
重点排查各单位设置的单位名称牌匾、广告招牌设施等。
特别是加强对设置在墙体、房屋两层以上、顶部超高和叠加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排查,排查倾斜垮竭移位、支架松散、螺丝松弛、线路裸露漏电、版面破损脱落等问题。
二、彻底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通过采取拆除更换、加固修复等措施进行整治,确保设施安全牢固。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三、新设置审批条件:
(一)符合县城总体规划要求;
(二)不妨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影响公共安全;
(三)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四)取得产权单位和个人同意;
四、申请资料
(一)申请书原件,窗口提供;
(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三)店铺租房合同(复印件);
(四)店铺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门面现状彩色照片一张(原件);
(七)门面店招预设效果图一份(原件)。
五、审批流程
(一)提交申请资料;
(二)现场实地勘察;
(三)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六、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者必须履行下列责任
(一)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维护,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整修处理;
(二)遇有大风、暴雨预警预报和其他恶劣天气时,应当及时对其设施采取加固、断电等安全防范措施;
(三)出现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破损、污迹、褪色、变形等情况时,应当及时维修、更新;
八、审批地址及联系电话
审批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执法窗口;
联系电话:0876-7624995。
西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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