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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畴县边缘易致贫户帮扶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西开组发〔2021〕2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省州驻西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西畴县边缘易致贫户帮扶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战区指挥长、副指挥长要督促各乡(镇)、各村委会全面落实边缘易致贫户帮扶十条措施,定期召集乡(镇)、村委会分析研究工作推进情况,研判常态化监测情况。

二、各乡(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条措施,压实各村委会及动态监测义务监测队责任,时时开展动态常态化监测,村委会对监测结果每月开展一次分析研判,有风险的及时上报乡镇。各乡(镇)对村委会上报的监测结果每月开展一次分析研判,有风险的农户及时采集帮扶措施加以解决,需要县级部门或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三、各挂包帮单位、帮扶人要全面到村到户开展 “回头看”“回头帮”工作,有风险的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村委会。

四、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月定期收集各乡(镇)反馈的监测情况,及时开展分析研判,有风险农户及时提醒乡(镇)做好监测,及时采取帮扶措施化解风险。

五、各乡(镇)、各帮扶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细。对不履行职责或责任履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并作为年底考核依据。

西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2月1日

西畴县边缘易致贫户帮扶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云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边缘易致贫户“两不愁三保障”能力水平,持续拓展巩固脱贫成果。现结合实际,制定边缘易致贫户帮扶十条措施。

一、开展常态化监测

持续做好返贫致贫监测,在新平台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致贫返贫监测的工作体系和机制,认真梳理、实施动态管理。要充分利用到户“两不愁三保障”举报电话、村组一级义务监测队及乡村一级监测队伍(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干部及乡<镇>挂村干部)对职责范围内边缘易致贫户每半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因病、因灾、因祸、因学等引发的刚性支出骤增、收入骤减的家庭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做好台账,并对照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消除风险的具体措施,能消除风险的及时消除风险;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统计上报乡(镇)进行研究处理,消除风险。(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县级各行业扶贫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落实挂钩帮扶机制

县联席办要将边缘易致贫户纳入挂钩帮扶对象进行管理,全县实职副科级以上的领导每人挂钩1户,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挂钩帮扶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转走访”工作。(牵头单位:县联席办,责任单位:县级各挂包帮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消除住房隐患

对于安全住房未得到保障的边缘易致贫户,各乡(镇)、县住建局要认真排查梳理,逐户分析研究,围绕挂包帮单位帮扶、农户自建、其他住房政策等措施,制定具体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住房有保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发展产业促增收

各乡(镇)、县农科局要采取奖补方式加大产业发展帮扶力度。凡是在家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边缘户,按照奖补资金不超过该户产业发展成本资金的50%进行奖补发展到户产业,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00元。同时,建立利益联结“双绑”机制开展减贫带贫,实现带贫益贫全覆盖;对边缘易致贫户的产业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强抵御灾害能力。(牵头单位:县农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稳岗就业促增收

各乡(镇)、县人社局要加大就业扶贫力度,确保每个家庭均有人就业。一是加强技能培训,做到每一个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劳动力至少一人参加培训。二是组织劳务输出,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边缘易致贫户开展提供岗位服务,组织外出务工;对无外出务工意愿的边缘户,组织就近就地有针对性安排务工。三是对边缘易致贫户外出务工情况进行逐户逐人的排查,建立台账,加强跟踪管理,做到每月监测1次,实现稳定务工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落实教育帮扶政策

各乡(镇)、县教体局要对边缘易致贫户适龄儿童或青少年的在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有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的家庭要及时落实教育补助政策,学前教育每人补助500元,高中及以上每人补助2000元。(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落实小额信贷政策

各乡(镇)、县扶贫开发局、县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对有发展需要的及时给予办理办理扶贫小额贷款,做到“应贷尽贷”,切实保障边缘易致贫户发展生产需要。(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县信用社,县农行,各乡<镇>党委政府)

八、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各乡(镇)要做到边缘易致贫户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对因病住院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困难的,按照自付部分不超过80%、每人每年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要及时落实耕地力补贴、公益林补助、退耕还林补贴、民政低保、残疾人办证补贴、社会临时救助等综合性保障政策。同时,将边缘易致贫户纳入防贫保险范围,提高抗致贫风险能力。(牵头单位:县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各行业扶贫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九、落实防贫保险制度

1.建立全覆盖的防贫保险制度,将全县边缘易致贫户全部纳入防贫保险,对收入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人身意外财产损失、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纳入保险范围,提高抗返贫风险能力。参保资金由挂包帮单位、县级统筹共同承担。(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各挂包帮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将重点产业烤烟、甘蔗、生猪、乌骨鸡、蔬菜纳入农业保险范畴,增强抵御灾害能力。(牵头单位:县农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十、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全面排查农户饮水水量、水质情况,对饮水安全有问题的农户,要及时采取措施补齐短板,确保农村安全饮水有保障。(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