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试播活动的公告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文山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空警报音响信号鸣放工作的通知》(文人防〔2019〕30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区内开展一次防空警报试鸣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试播时间
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9:18。
二、防空警报信号种类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5秒,反复6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只介绍警报信号规定,不作鸣放);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注:鸣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各信号间停1分钟,鸣放时间约11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防空警报试鸣试播活动不影响广大市民群众生产、生活、营业以及教学的正常秩序,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试鸣试播活动顺利进行。
(二)防空警报试鸣试播期间,县公安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及城区各学校、医院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试鸣试播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四)试鸣试播期间,对散布谣言,蓄意制造混乱者,将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西畴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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