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领导及县级部门防汛抗旱包保乡(镇)责任制的通知
西防汛指〔20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丘北县“5·27”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贯彻落实我县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指成员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领导责任,完善和构建高位推动、群防群治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根据《文山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建立州人民政府领导及州级部门防汛抗旱包保县(市)责任制的通知》(文防汛指〔2023〕5 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县人民政府领导及县级部门防汛抗旱包保乡(镇)责任制。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时开展会商,全力以赴落实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推动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关口前移、触角延伸、力量下沉。
二、目标任务
积极主动应对处置各类灾害,牢牢守住水旱灾害风险防控底线,坚决防范重特大水旱灾害和群死群伤事件,紧盯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四不”目标,努力降低灾害风险、减轻灾害造成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责任内容
(一)防汛抗旱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保,同时明确1—2个部门作为包保责任单位,并实行包保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包保领导要严格督促指导包保片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按照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压实防汛抗旱责任、细化防御措施,督促检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责任制、防汛预案、隐患排查整改、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落实等情况。及时对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研究解决防汛抗旱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旱情雨情汛情,指导落实应对防范措施。包保乡(镇)一旦发生重大暴雨洪水灾害,立即赶赴现场,积极指导防汛抗洪抢险。
(三)包保单位在抓好部门(行业)防汛抗旱职责的同时,认真协助包保领导做好包保片区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要经常研究包保乡(镇)的旱情汛情和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加强防汛安全检查和指导,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抓好领导决策事项的督查落实。
(四)在县级领导包保乡(镇)的基础上,各乡(镇)也要修订完善乡(镇)级领导包村委、村干部包组、村小组长和党员干部包户到人的逐级包保责任制,并进一步健全州、县、乡镇、村、组五级联动的高效防范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机制,细化措施。要全面建立统一指挥、协作密切、运转高效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全力消除防汛抗旱安全风险隐患,提升抗洪抢险救灾保障能力。要全面落实各级防汛防旱应急预案,针对不同时段、不同强度、不同特点的防汛抗旱工作采取差异化、针对性防御措施,切实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二)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包保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必须坚持将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放在首位,竭尽全力把灾害降到最低,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三)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包保责任制要求,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防汛抗旱工作,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以严的要求、铁的纪律确保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安全度汛。
(四)重心下移,靠前指挥。要把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防汛抗旱包保责任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必须主动履职担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关键时刻要下沉一线组织防御和应急处置。对因工作不力、行动迟缓、脱岗失职或工作疏忽、处置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附件:县人民政府领导及县级部门防汛抗旱包保乡(镇)责任安排表
西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5月4日
县人民政府领导及县级部门防汛抗旱包保乡(镇)责任安排表
序号 | 县级领导 | 职务 | 包保乡(镇) | 县级包保部门 | 部门责任人 |
县长刘晓东负责全面安排部署全县防汛抗旱工作 | |||||
1 | 刘晓东 | 县长 | 西洒镇 | 县综合执法局 | 刘礼刚 |
2 | 江尚海 |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兴街镇 | 县水务局 | 周 琼 |
3 | 阳国兵 | 副县长 | 法斗乡 | 县应急局 | 吴应山 |
董马乡 | 县自然资源局 | 王显坤 | |||
4 | 刘泓 | 副县长 | 蚌谷乡 | 县民政局 | 李茂建 |
莲花塘乡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李 庆 | |||
5 | 葛丹 | 副县长 | 鸡街乡 | 县交通运输局 | 蒋元文 |
6 | 赵洋 | 副县长 | 柏林乡 | 县住建局 | 张选泽 |
新马街乡 | 县农科局 | 陆晋玄 |
备注:包保领导如有变动自行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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