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依法追缴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对重复领取、死亡后继续领取、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仍在领取以及其他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开展违法违规领取社保基金专项追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和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有上述行为的干部群众,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主动到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委会(社区)或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完善违规领取社保待遇的退费手续。对拒不退还的,将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有公职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对丧失社会保险领取资格人员(如去世、失踪、判刑等情形),其家属和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或原工作单位要在7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及时核实情况,情况属实的及时停发社会保险待遇,符合办理丧葬费的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费。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相互告知、相互监督、自觉守法。对知晓上述违法行为的,欢迎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6-7625795
退回养老保险咨询电话:0876-7620407
退回工伤保险咨询电话:0876-7622452
退回失业保险咨询电话:0876-7625796
退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电话:0876-7624026。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