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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30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案件名称

西畴县鸡街中心卫生院虚构串换住院患者杨某医药服务项目并将产后费用按照单胎顺产定额结算案

当事人

姓名/名称

西畴县鸡街中心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周德明

立案时间

2022年9月19日

结案时间

2022年11月3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西医行罚决字[ 2022 ]第1号

简要案情

及查处经过

患者杨某,女,家住西畴县鸡街乡,2021年1月16日在家顺产一女婴后急呼鸡街中心卫生院120出诊接到医院行产后处理,门诊以“头位顺产,阴道、外阴裂伤”收住院治疗3天,住院期间,鸡街中心卫生院手术记录与病程记录不相符,存在前后矛盾、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

西畴县鸡街中心卫生院串换诊疗项目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虚构医药服务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

结 果

西畴县鸡街中心卫生院原渠道退回已报销费用1800元至县医疗保障局指定账户,并处已报销费用2倍罚款3600元上缴县财政局国库。

处罚部门

西畴县医疗保障局

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