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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局关于印发《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西卫监发〔2022〕5号

各股室:

为督促医疗机构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职责,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效率,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决定2022年至少开展2次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现制定本年度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西畴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局

2022年1月26日


西畴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局2022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

(一)监督检查对象

上半年开展监督检查1次,下半年开展监督检查1次;检查对象为辖区100%县、乡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2个村卫生室。

(二)监督检查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美容医院、血液透析中心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

5.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

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送交保藏机构保藏的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将传染病防治工作与临床医疗工作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统筹安排,做好传染病防治自检自查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有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认真按照监督检查的内容,开展好日常自查,以查促改,落实好各项传染病防治工作措施。

(三)严格执法,坚决查处

医疗卫生监督股要严格执法,积极探索通过手持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等,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监督检查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并及时上报查处情况,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四)及时总结上报

医疗卫生监督股要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上报县卫健局、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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