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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六举措”解决“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需求

发布时间:2024-09-26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扩大认定机构,“方便”群众就近就地认定。将“两病”认定机构条件从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大到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保“两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管理。截至目前,建立信息平台并开展认定工作的医疗机构共13家。

简化备案程序,“高效”纳入医保“两病”门诊用药管理。对未纳入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经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按诊疗规范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即可纳入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实现“能办即办”高效服务,有效降低群众办事成本。西畴县特慢病办理情况高血压患者9381人,纳入门诊“两病”高血压用药保障4733人;糖尿病患者3965人,纳入门诊“两病”糖尿病用药保障1104人。

拓宽治疗机构,“贴心”服务当地群众。将“两病”治疗机构范围从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拓宽至村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了“两病”患者来回跑腿不便的问题,全县87家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为“两病”患者提供服务。

增强供应能力,“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县医疗保障局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集采药品报量、采购、使用的相关政策,做好“两病”集采常用药品的需求报量统计工作,保障“两病”门诊药品储备按照乡(镇)卫生院不少于20种,其中糖尿病用药不得少于8种;村级卫生室不少于10种,其中糖尿病用药不得少于4种的标准配备,确保群众“吃得上药”“吃上低价药”。

提高报销待遇,“两病”患者更有“医靠”。经认定为“两病”的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购药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门诊用药医保支付比例不低于50%的基础上,村卫生室支付70%,卫生院支付60%,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治疗“两病”集采药品提高支付标准到90%。

建立监测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新需求。对“两病”就诊人数、人次、药品费用、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基金支付费用等指标的统计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截至目前,我县选取西畴县兴街镇甘塘子村卫生室作为“两病”门诊监测点,卫生室储备药品高血压9种,糖尿病4种现均满足群众用药,目前未接收到“两病”患者反馈其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