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2021年现代教育示范校(园)评估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8〕35号)《西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第三周期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教督办〔2020〕3号)《西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2019〕-290)等文件精神,西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5月10至14日、6月21日至25日组织评估组对规划在2021年春季学期的15所义务教育学校及16所幼儿园开展了现代教育示范校(园)督导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估认定结果
合格义务教育学校(15所):西畴县第三小学、西畴县莲花塘中学、西畴县新马街小学、西畴县团结民族小学、西畴县海子小学、西畴县老街小学、西畴县柏林小学、西畴县牛塘子小学、西畴县通心坡小学、西畴县鸡街乡石厂小学、西畴县鸡街乡牛厂坝小学、西畴县鸡街乡王家塘小学、西畴县凉城希望小学、西畴县坪寨中学、西畴县坪寨CPA春雷小学。
合格幼儿园(16所):西畴县兴街镇老街幼儿园、西畴县兴街小太阳幼儿园、西畴县蓝精灵幼儿园、西畴兴街上南秋惠民幼儿园、西畴县兴街小太阳幼儿园烂桥分园、西畴县兴街镇安乐幼儿园、西畴县兴街镇磨合幼儿园、西畴县兴街镇中心幼儿园、西畴县兴街镇岜漂幼儿园、西畴县兴街镇牛塘子幼儿园、西畴县兴街镇清河幼儿园、西畴县岔河民族小学(附设幼儿班)、西畴县兴街镇新房子幼儿园、西畴县兴街镇甘塘子幼儿园、西畴县兴街镇拉孩幼儿园、西畴县兴街镇江六幼儿园。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18日起至8月22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西畴县纪委监委驻西畴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全县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通信地址:西畴县教育体育局;监督电话:0876-3058024。)
西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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