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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实行正负清单制精准评价政治生态

发布时间:2021-05-17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近日,西畴县委办公室印发《西畴县政治生态评价和结果运用办法(试行)》,以正、负面清单制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精准研判评价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政治生态,科学运用评价成果。

《办法》明确提出“三个坚持”的政治生态评价和结果运用工作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坚持“小切口”工作法,推动全县政治建设目标化、具体化、常态化,把政治生态评价和成果运用作为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慎终如始、常抓不懈,让政治建设落实落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开展政治生态评价,建立政治生态负面清单,采取自查、政治监督成果运用、案件剖析、综合研判等方式,对照正、负面清单对各乡(镇)、各部门政治生态进行定性评价,“量身定制”,为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政治画像”。坚持精准观念和系统观念,精准施策、综合施治,系统推进政治生态整体好转。各乡(镇)、各部门针对政治生态评价所列的负面清单,严格按照县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关于“清底子、挖因子、稳根子、正苗子、除瘤子、护林子”的“六子发力”综合治理要求,有针对性地系统推进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工作。

全面厘清政治生态评价清单,精准有序做好政治生态评价工作。该县紧紧围绕政治信仰、政治纪律规矩、政治责任、政治生活、政治文化、选人用人六个方面,共梳理政治生态评价正面、负面清单各20条。实行政治生态评价与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同步开展、同步审定。各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每年10月份对照政治生态评价所列正、负面清单,采取自查、案件剖析、综合研判等方式,逐项进行自评,形成年度政治生态自评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年终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督查室等部门组成政治生态综合评价工作组,结合各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自评情况,通过政治监督和检查考核成果运用、案件剖析、综合研判等方式,对照正、负面清单,对各乡(镇)、各部门政治生态逐项进行评价评分,并就全县政治生态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各乡(镇)、各部门的政治生态评价评分情况及全县政治生态综合评价意见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核后,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政治生态评分以60分为基准分,每做到一条正面清单加2分,每出现一条负面清单减2分,上年度负面清单未整改一条扣5分。

县委每年年底书面通报各级各部门政治生态评价情况,每年县纪委全会对全县政治生态进行总结评价。把政治生态评价结果整改纳入县委、县政府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内容。各乡(镇)、各单位对出现的政治生态评价负面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实行派单整改。并将政治生态评价结果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依据,政治生态评价达到90分及以上方能确定为优秀,达不到60分确定为不合格。对负面清单较多的乡(镇)、单位(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适时组织开展“蹲点式”“嵌入式”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整改质效。(杨国富)